2026年以来,菏泽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保健类食品问题整治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执法手段,严厉打击保健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并于9月7日公布第五期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巨野县某商行因货架上陈列的2瓶保健维生素饮料已超保质期仍待售,被立案调查;鲁西新区某生活馆无照经营,并以授课方式向老年群体宣称普通保健食品具有治病功效,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曹县某理疗公司通过组织老年人做操、观看视频等方式,将保健食品鼓吹为“医药级别”“抗癌降脂”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牡丹区某药店在多次被责令改正后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最终受到处罚。上述案件涉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过期销售及进货查验失责等突出问题。

今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面向社会征集保健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线索,并发布规范生产经营提醒告诫书。4月,全市启动专项整治排查行动,联合各县区对药店、商超、专营店等开展全面“体检”,对进货台账不完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同月,针对老年群体发布消费提示,防范虚假宣传陷阱。6月,进一步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等热门功能类产品进行检测,重点筛查非法添加药物成分、重金属及微生物超标等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经营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取得资质、规范宣传、严把质量关。菏泽市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守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与生命健康安全。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