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位年近六旬的投资圈富豪,婚内出轨一名90后女孩。交往期间多次大额转账,女孩多次怀孕流产。事情败露后,富豪与原配妻子统一战线,一个刑事报案指控女孩诈骗、敲诈勒索,一个民事起诉要求返还全部赠与财物。一审下来,数罪并罚,女孩被判14年有期徒刑。判决书一出,金融圈和法律圈全都坐不住了。
说实话,看完这个案子我第一反应不是拍手叫好,是后背发凉。一个女孩在一段感情里搭进去了青春、身体、健康,多次流产对身体的伤害是实打实的,最后换来一副手铐和14年刑期。男方呢?回到家庭,和妻子并肩作战,钱要追回来,名声也保住了。这笔账不管怎么算,输得最惨的都是那个年轻女孩。
这里最值得琢磨的,是程序上的操作。先刑事报案,把“虚构理由骗钱”“以曝光相要挟”的帽子扣上去,民事案件随之中止。只要刑事罪名成立,14年刑期坐实,民事返还财产基本就是顺水推舟。一套组合拳打下来,行云流水。普通人打官司是拼证据,人家打官司是拼策略。这种“先刑后民”的打法,对有钱有资源的一方来说,太好用了。
再说诈骗罪的构成。法律上认定诈骗,得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虚构了事实,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恋爱关系里的转账,吃饭、买包、过节红包、怀孕补偿,在司法实践中大量被认定为自愿赠与。小丽如果真构罪,前提是她编造了不存在的理由要钱,比如假称生病、假称创业缺钱。这些东西,证据掌握在谁手里?掌握在报案的人手里。谁是报案的人?那个想及时止损的富豪。女孩想自证清白,难度可想而知。
原配妻子的民事起诉倒是有明确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大额处分,赠与婚外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可以要求返还。这条判例全国已经很多,妻子胜诉不稀奇。稀奇的是刑事这条路居然也走通了。多少类似的案子,最后都是民事返还了事,这里直接14年,中间的证据链到底长什么样,外人只能猜。
网友说有钱人的世界一切以利益为基础,这话说得不冤。感情好的时候,钱是维系感情的礼物;感情翻脸的时候,同一笔钱就变成了“被骗走的赃款”。定义权在谁手里,结局就往哪边倒。
女孩准备上诉,翻盘的窗口还剩一次。她要能证明那些钱是男方主动给的、自愿给的,罪名的根基就塌了一半。
感情里最贵的学费,往往在人走茶凉之后才开始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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