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男方是深圳投资界年近六旬的富豪。拥有完整家庭的他结识一名90后女孩小丽。二人发展长期婚外交往关系。相处过程里男方多次向小丽进行大额资金转账。小丽经历多次怀孕流产,网络流传内容还提及代孕相关情节。富豪出手阔绰,用物质维系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
婚外关系终究难以长久维持。秘密被富豪原配妻子察觉。富豪选择回归原有家庭,和原配结成统一立场。两套维权路径同步启动。富豪向公安部门提交材料,指控小丽虚构事实骗取钱财,还以曝光二人私密关系进行敲诈勒索。原配妻子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丈夫赠与行为无效,索要全部被赠与财物。司法遵循先刑后民原则,民事案件暂时搁置,优先审理刑事部分。
一审法院审理结束,认定小丽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成立,两项罪名合并,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小丽不认可这份判决,已经准备提起上诉。判决流出网络舆论立刻撕裂成两种声音。一部分网友站在判决角度。情感不能成为攫取钱财的保护伞。小丽的行为触碰刑法红线,接受刑罚属于理所应当。另一部分网友提出不同看法。二人存在真实交往经历,多笔转账属于交往过程的自愿补偿。直接适用刑事重判,存在值得商榷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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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与刑事的边界成为法律圈热议焦点。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文,夫妻一方未经协商,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赠与行为本身违背公序良俗,配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追回全部财物。这属于民事层面的财产纠纷。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成立两项罪名,需要确凿证据证实当事人主观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实施虚构事实或者胁迫要挟获取钱财的行为。如果小丽能够拿出完整证据,证明往来钱款全部属于男方自愿赠与,二审案件走向就会迎来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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