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长沙的一家商场里,一名4岁的男童从一间餐馆向外跑时,自然挥手的动作无意间触碰到一名女子的臀部。从监控的画面看,孩子确实碰到了她,但这个动作显然是无意的。因为该女子站立的位置与他前进的通道有一定的重叠,他下意识地边跑边扒开障碍物,以免发生碰撞。
监控里接下来的画面令人怒不可遏,该女子追出去,拖住男童的衣领,厉声责问。她认为孩子是故意猥亵她,在孩子惊恐哭泣的情况下,仍然歹毒地拖着的衣领将近两分钟。事后,孩子的脖子上出现这样的伤痕。
这件事,在双方报警之后,民警三番调解未果。该女子坚持认为孩子猥亵了他,必须公开道歉,要求孩子父母赔偿她精神损失费,要求他们承诺管教孩子。而孩子的父母则认为他们可以为孩子的误碰道歉,但前提是该女子必须先为拖拽孩子的行为道歉。
该女子拒绝为拖拽孩子的行为道歉,她主张孩子如果不挣扎就不会受伤。而孩子之所以挣扎,一定是因为摸她的屁股,做贼心虚。她准备走诉讼流程,有枣没枣再打几杆子看看。
互联网的信息是公开的,此人是自媒体从业者,此前发布过数个与他人冲突的视频来炒流量,她与宿舍管理员吵架,与顺风车拼车的乘客吵架。可能真的是杠精,也可能是在表演杠精。
不论如何,从利益的角度,她天然有充足的动机继续闹下去。闹得越大,流量越多。流量时代,妖魔鬼怪甚至比正经的好作品更受鼓励。
不可思议的是,在监控视频清晰地显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民警却没有对明显触犯了法律法规,明显骑到公序良俗头上拉屎的恶徒实施惩罚。就和不久前,同样发生在湖南,老人走进一间麻将馆后突发疾病离世,麻将馆的老板热心施救,事后反而被家属讹诈,调解的民警和稀泥,让麻将馆老板赔偿两万元一样,这一次负责调解的民警,似乎同样是在和稀泥。
这件事事实是十分清楚的,男童就是无意触碰的,可以道歉。但该女子公然拖拽孩子致伤,公然侵害未成年人,在事实被澄清之后仍然继续纠缠,是典型的寻衅滋事,应该被行政拘留,应该公开道歉。
这件事已经触犯了公众的愤怒,影响极度恶劣。纵容恶行不加惩罚,是在深度地腐蚀社会信任的基础,是在鼓励下一个作恶者。
麻将馆讹诈案如果不是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老人的家属就会如愿讹诈成功。下一次类似的事件发生时,就不会有谁敢冒着风险救助危难的老人,甚至看到有老人靠近,都会避之唯恐不及。
同样,如果把女拳打到4岁孩子头上,不受任何惩罚,还可以赢官司赢流量,那么很快会有无数妖魔鬼怪仿效。今后出门走在路上,见到人都得自觉躲避,以免发生任何误触而被讹诈。
而因为这些妖怪的存在,其他正常的女性也会受到普遍的歧视。执法人员与法律保护的应该是公序良俗,是正常普遍的大众,而不是按闹分配,任由妖怪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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