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示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6:26

导语:住建部官方平台曝光一起四川宜宾在建项目安全事故。由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总包建设的宜宾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项目,施工期间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经济受损,多家参建单位、监管部门及个人被追责。

根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事故曝光公示内容,2026年5月13日16时48分,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宜宾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批次)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坠落高度超2米的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本次事故最终造成1名作业人员身亡,项目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8万元。

该事故调查报告已于2026年7月14日通过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官方明确认定,本次事件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多方主体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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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全部参建单位

本次涉事项目各参建主体完整名单如下:

建设单位: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总包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四川蜀康地勘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四川文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事故官方责任认定

经调查核实,本次事故追责覆盖企业、监管部门及现场责任人,责任划分清晰明确。

1、劳务分包单位主要责任

四川文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现场劳务实施主体,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常态化开展班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现场安全巡查、隐患管控缺位,是本次事故主要管理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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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监管部门履职责任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项目监管过程中履职存在短板,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整改闭环不到位,被认定为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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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责任人员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张*刚、劳务项目负责人陈*波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作业人员李*东在本次高处坠落事故中不幸遇难。

三、后续处置安排

目前,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将严格依照事故调查报告结论,对所有涉事企业、责任人员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流程,同时向相关资质发证机关报送追责建议,从严落实安全生产惩戒机制。

四、行业安全警示

1、建筑工程2米及以上高处作业属于核心高危工序,总包单位、劳务单位必须双重落实防护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杜绝无防护、无监管冒险作业。

2、总包单位需压实项目整体安全管控责任,不能将安全管理全权移交劳务分包,必须建立常态化巡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闭环机制。

3、工程安全监管实行终身追责,企业管理缺位、部门监管失职均会被严肃问责,各方主体必须全方位筑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线。

本文基于住建部官方公开公示信息原创整编,无搬运抄袭。后续企业及人员具体处罚结果,以主管部门正式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