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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兴和县城区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群众出行环境,即日起,兴和县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聚焦城区市容秩序、交通违法、电动车管理三大领域,靶向发力、精准攻坚。

(一)城区市容秩序整治

以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学校、农贸市场、商超、广场、车站、居民区等周边道路为重点:

1. 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主次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巷道内随意停放、占用盲道停放等行为;清理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规范临街商铺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2. 占道经营整治。 严厉查处沿街商铺占道摆摊行为,坚决取缔主次干道、路口、学校周边、市场周边流动摊贩无序占道经营。对屡教不改的,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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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采取定点严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以下违法行为:

1. 酒醉驾专项查处。 在夜间、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在城区主干道、餐饮聚集区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坚持“零容忍”。

2. 超载超员专项整治。 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规载货,私家车、面包车、客运车辆超员载客、客货混装等行为;严查货车违规进城、渣土车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3. 其他重点违法整治。 同步严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随意变道、飙车炸街、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三)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1. 车辆上牌规范整治。 严查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整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套用、伪造号牌等行为;引导未上牌车主及时办理登记上牌。

2. 通行行为规范整治。 重点查处未达法定年龄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行、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随意横穿马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坚持现场劝导、警示教育与依法处罚相结合,引导群众养成文明骑行、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

二、温馨提示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兴和县交管大队

2026年9月7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兴和县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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