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澎湃新闻从权威信源获悉,申聪被拐案嫌犯之一“梅姨”,于2025年12月在广州市白云区被捕。
相关资料显示,“梅姨”本名谢家梅,租住在白云山景区东侧边缘一处楼房一楼的一居室内,房屋面积约10平方米,房屋内部分割成卧室和厕所两部分,卧室放有两张单人床。据其他租户介绍,该房屋的月租价格为550元。
2025年12月,警方实施抓捕时,“梅姨”配合,未出现拒捕、逃脱的情况,体表没有受伤。
这起案件的突破口,源于2025年8月广西警方提供的一条关键线索——嫌疑人持有“谢家梅”(广西籍,1955年出生)和“谢丽珍”(广东籍,1961年出生)双重身份。
经警方核查,最终锁定其真实出生日期为1961年10月29日,并确认谢家梅即“梅姨”本人。
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提起公诉,9月8日,“梅姨”案媒体沟通会举行,申军良和申聪的代理律师姚克枫一起对外披露案件相关情况。姚克枫表示,根据目前起诉书以及媒体公开信息,“梅姨”曾犯重婚罪,有多个身份信息。目前,“梅姨”涉及罪名为拐卖儿童罪。
“梅姨”落网时靠捡废品生活
据津云报道,姚克枫介绍,本案将分为刑事、刑事附带民事两部分开展代理工作。刑事方面,将依法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希望司法机关能够按照相适应的罪行对涉案人员作出处理。民事部分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主张基于申军良多年寻亲遭遇,以及申聪被拐卖过程中遭受的各项损害。
关于赔偿具体数额,姚克枫称相关材料还在整理当中,待整理完成并征得申军良本人同意后,才会对外进行披露。姚克枫同时确认,该案涉案人员及其代理人、家属,均未和受害一方取得联系,没有表达歉意,也没有提出谅解方面的沟通。
申军良及姚克枫律师在沟通会现场同步披露,“梅姨”行事狡猾,持有多重身份,多次使用虚假化名,最后在一个出租屋落网,落网时靠捡垃圾废品生活。
“梅姨”的真实年龄是65岁
据南方日报报道,此前,曾有消息称,“梅姨”为70岁不满71岁。申军良表示,“梅姨”的真实年龄是65岁,广西人。
申军良的律师表示,根据阅卷资料显示,“梅姨”的长相跟现在的画像有一些差别。申军良表示, 据他了解,梅姨本人相貌没有网传的“凶”,“只是眼睛比较凌厉。”
曾持续七年追踪、四次手绘“梅姨”画像的知名刑侦画像师林宇辉,再次更新模拟画像。
申军良还表示,根据他了解到的信息,概括“梅姨”这些年的生活是:浪荡一生,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坏事做尽。
“梅姨”有孩子,曾犯过重婚罪
申军良表示,他得知“梅姨”落网之后,心情很复杂,“开庭的时候我可能会崩溃。”申军良还说,他给“梅姨”写了一封信。信中表示,“梅姨”也是一个母亲,呼吁如果还有更多被拐孩子的信息,请如实交代。此外,他还透露,据了解,“梅姨”曾犯过重婚罪。
信件展示现场
律师:年龄只是量刑考量因素之一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表示,我国刑法对高龄人员犯罪设置了宽宥量刑规则,年龄界限为七十五周岁,以审判时年龄作为判断节点。《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赵良善也表示,在实务中,年龄只是量刑考量因素之一,法院会结合犯罪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综合裁判,不会单纯因为年事已高就大幅度降格处罚。
来源:津云、南方+客户端、澎湃新闻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