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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是某位网友的留言,把这件事情的荒诞性直接拉满。

一个四岁男童,做出了只有成年男子才能做出来的性骚扰,而一个成年女子竟然像巨婴般歇斯底里。整件事就是这么癫狂。

简单介绍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长沙的一家餐厅里,一个四岁男孩跑过出口时手碰到了一个女顾客的臀部。当妈的赶紧上前道歉,甚至赔了医药费。可这位网名叫“小熊”的女士不依不饶,她追出去在孩子脖子上掐出了血痕,然后开始了自己的“维权”表演。

问题的荒诞性从一开始就摆在那儿。四岁孩子连“性”是什么意思都搞不清楚,他和性骚扰之间隔着整整一个童年。

任何有基本常识的人都能判断,这只是一次偶然的身体接触,可这位女士偏要把这个无心之失定性为性骚扰,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受尽委屈的受害者。

她后来的行为也确实在往这个剧本上靠。家长道歉不够,要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医药费赔了不够,要精神损失费。

面对质疑,她反复强调自己失眠、焦虑,两次因为呼吸性碱中毒送医,把身体反应也变成了表演的一部分。

关键是她说了一句让人没法再替她找补的话:我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这话一出口,整件事豁然开朗。

网友翻出了她过往的内容,和司机吵,和宿管阿姨闹,冲突就是她的固定戏路。她太清楚什么能引爆舆论了,性骚扰、未成年、女性维权,这几个标签叠在一起就是流量核弹。她等的大概就是这么一个“素材”。

有人可能会说,万一她真有心理创伤呢?万一她过去的经历让她对任何身体接触都过度敏感呢?这种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但看她处理这件事的方式,更像是在消费“受害者”这个身份。

真正的受害者往往不愿意抛头露面,害怕被二次伤害,害怕被网暴人肉。而她的每一次发声,都像在给自己加戏。她不是被动地被卷入舆论,而是主动地、熟练地维持着这场戏的热度。

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她小题大做,而是她拿一个严肃的社会议题当道具。

这些年女性好不容易把“性骚扰”这个词从沉默里打捞出来,让社会开始正视这个问题,让真正受欺负的人有了发声的勇气。

她这么一搞,等于是把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公信力往水里踩。以后谁再说自己被骚扰了,别人脑子里会不会先蹦出一句“是不是又想红”?

尤其当她把恶意伸向一个四岁幼童的时候,让整件事变得越发荒诞和无耻。

那些在地铁上被摸了不敢吭声的姑娘,在办公室里被骚扰不敢举报的职员,她们的勇气被这种操作给提前透支了。

平台最后限制了她账号的关注和变现功能,这算是针对性打脸——你不是想红吗?你不是想增加粉丝吗?你不是想流量变现吗?偏偏不让你如愿。

另外这位小熊女士不是想走诉讼途径吗?那男孩的家长不妨也反过来告她,别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摆设。

先告她一个人身损害赔偿,孩子脖子上的伤痕,全国网友都看到了。再告她一个名誉权/隐私权侵权,她给一个四岁男孩贴“性骚扰”标签,还把男孩影像传到网上,全国网友都看到了。

老实说,男孩家长还是太温和。借用一位群友的话说:从孩子被掐住那一刻起,这一巴掌就该毫不犹豫的抽上去,但凡犹豫一秒,都是对法律和公序良俗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