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用论的形而上学阐明》,段重阳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6年版
现代中国的生成离不开古今中西的张力性背景,对西学及其文明的消化本身已经积淀为中国传统思想自我理解的背景。在这种情境下,对于古典中国思想的系统理解,就不得不在两种平行维度上展开:一方面是古典思想自身的脉络,它从那些政治、社会与历史的文明论土壤中生长出来,它是一种扎根于特定风土之中而又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思想形态;另一方面则是现代以来的诠释脉络,后者既受制于现代中国的人文风土,更受制于中西古今交织叠构的近代思维架构。这两个平行维度要求古典哲学之阐释不得不保持古今中西的视野,以便在能够尊重古典思想本身的同时,保持与形形色色的现代诠释之间的适当间距;更重要的是,在当代智识背景下重新激活古典哲学,使之作为生动的思想仍然能够自我运行于当代心灵与社会,成为参与实在、形塑实在的活化力量。在后一种意义上,任何一种古典思想的阐释都是当代性的,即便它以如其所是地呈现古典思想为目标,那也是以某种方式调校与检视了附加在古典思想理解中的当代预设、背景或观念前提。一种理想的古典思想的阐释,既能帮助我们超越隐身于具体时代和特定社会之中业已成为所习和所喻的当代成见与预设,同时也能引导读者保持一种具有超越意义的张力性视距,即能够以出乎其外的方式来省思所要探究的思想系统。段重阳博士的《体用论的形而上学阐明》一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这样一部优秀著作。
作为对宋明理学中的体用论的系统化研究,《体用论的形而上学阐明》以一种崭新的思想视域刻画了作为宋明时代主流思想形态的体用论哲学;该书以一种深度的哲理思辨、绵密的文本分析、开阔的理论视野、鲜明的问题意识将宋明理学体用论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该书也关联着体用论的形而上学重构,这一重构建基于体用论与本体论(存在论)的区分。由于体用论被理解为形而上学的一种形态,区别于本体论形态的形而上学,而近代以来的宋明理学主流诠释又恰恰是借助本体论展开的,这就使得该书的意义超出了对宋明理学本身的讨论;通过宋明理学体用论重新理解参与到仍然制约着当代中国思想的中西问题之中,实质地具有了以形而上学的不同类型分判中西的意味。
作者以形而上学的不同形态来把握本体论和体用论。形而上学的兴趣指向包括万物在内的世界整体及其根据问题;本体论形态的形而上学的特点是通过“存在-是”(to be[being])来把握整体,存在被视为一切显现中的共同者和普遍者,但这一把握方式的代价是排除变化和差异,而趋向永恒不变不动的同一,根据可以在整体之外或之上作为创造性的实体而存在。本体论的进一步展开则要求形质论(形指形式,质谓质料),质料作为惰性的材料,本身为无序的浑沌,只有形式才能赋予质料以秩序;甚至,这种存在论在基督教从虚无中创世的思想的影响下,走得更远,甚至承诺形式不仅创造秩序,而且创造质料。而形式被理解为永恒的不动者,则被理解为作为存在者之存在的终极根据。这样,存在论意义上的本体总是作为最高存在者被把握,指向的就是存在者等级秩序和因果链条中的最高者,构成最后的创造者和终极根据,即所谓终极本原。然而体用论形态的心学与理学,无论是理还是心,都不是这样的“本体”或“本原”,这类的本体或本原本质上是以把握物(存在者)的方式来想象与思辨根据。相反,道展开为理,指向秩序本身,它不是某物,而是不同的物之连接和展现方式,关联着物之如何显现,这种在经验中显现的秩序无须最高之物赋予各个层面的不同之物,基于“本原”的思考在理学中不再必要,相反,在西方哲学中却成为绵延相继的形而上学大传统。宋明“体用论”中虽然也出现了“本体”的表达,但作者认为,它需要被拆开来理解,“本”指向的是本然和根据,如果说本然是物之原初状态和本来应有的秩序,那么,根据则意味着万物成立的原因。与此相应,“体”则标志着一物自身具有实在内容,同时意味着此物自身不同之用的来源和根据。
作者认识到,正是以“本体论”的形而上学范式来把握“体用论”的错位,才导致了根据之“体”的“存在”化,只有以此错位为前提,以即存有即活动来表达作为根据的“体”的牟宗三式构思,才可能发生。以本体论误置理学中的“理”与心学之“心”的理论后果,则是将宋明理学褫平为相互否定的理论体系,最终无法看到宋明理学的内在脉络。此书所说的“气体难立,须以天理为本;理一难明, 以心体显之”,构成其所理解的宋明理学中气学、理学、心学作为体用论三系的义理的核心,这一核心也构成了体用论从张载气学到程朱理学到阳明心学的脉络化展开。宋明理学的体用论,从张载滥觞,到朱熹成熟,到了王阳明与刘宗周,则根据体用论自身的问题意识和基本困境对之加以推进,这意味着体用论在理学中有自己的问题意识、思想谱系、发展脉络。
牟宗三的宋明理学诠释无疑构成以“本体论”理解“体用论”的卓越典范,重阳此书对其理论表现和后果做出了颇为清晰和深刻,同样也是细致入微的分析。自牟宗三先生的宋明理学二书出版之后,产生了持续而广泛的影响,直到今天人们还是能够感受到这种影响的力量,围绕着两部著作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文献。近年来,人们对牟先生的宋明理学诠释范式开始提出省思和检讨,在充分肯定其成就的同时,人们也开始意识到其中的局限。然而,提供一种基于宋明理学内在义理结构和谱系发展的替代性的系统化诠释方案,对当代中国学术界和思想界而言,仍然是一个有待完成的思想任务。重阳君直面这一任务,自觉地回应和承担这一课题,交出了一个既能深植理学脉络、富有创造性,又能展现深度思辨和广博积累的答卷。
我认为,重阳此书的学术贡献可能包括以下几点:其一,区分体用论与本体论,为宋明理学的理解提供了新的诠释架构;其二,对宋明理学体用论的理论和历史,做出了整体性、贯通化、脉络化、谱系学的崭新诠释;其三,对于已有的、占主导的基于本体论形态的形而上学架构下的宋明理学诠释予以理论性拆解,拆解不是简单的否定,而是解释其所以产生的条件,阐明其盲点和洞见;其四,对于宋明理学诸多具体的形而上学问题,给出创造性的深度阐发,在范式突破和视野更新的前提下,在已有诠释之外,提供了别样理解的可能性。如果考虑到《体用论的形而上学阐明》是一部博士学位论文,那么,这些贡献无疑是令人惊艳的。在我本人所见到过的不少博士学位论文之中,这是相当出色的少数几篇之一。
回想起来,当重阳提出以“体用论的形而上学阐明”作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时,作为指导教师的我多少有些犹豫。尽管在重阳入学前,我对他的学术实力已有了解,知道他有着比同龄人更浓厚的哲学兴趣、更扎实的学术功底和更开阔的学术视野,但毕竟,我深知这个选题的难度和风险巨大,其所涉及的哲学问题是中国哲学最根本的理论问题之一,它所面对的是如此丰富的哲学史文本,即便是对一个成熟的学者来说,这些也是极难驾驭的。然而,当重阳将其初稿给我时,我由衷地为他高兴。我一向鼓励学生在博士阶段,作为学术的入门训练,尽量以那些得到了充分研究的大人物、大问题和大文本作为学位论文选题,因为,这样的学术训练虽然十分艰难,但却可以构成永远的精神财富,引领作者本人一生前行,并成为其学术生涯的奠基方式。《体用论的形而上学阐明》处理体用论,这无疑是“大问题”,而且是宋明理学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影响了理学的基本架构,重阳自己也将其视为理学大厦的思想建筑术;处理的哲学史“大人物”则包括王弼、张载、二程、朱熹、王阳明、刘宗周和王夫之,对这些大人物的阐发,聚焦于他们的体用论建构。重阳对那些思想巨人的细致入微、复杂立体的把握,对其问题意识、学术脉络和学术宗旨的阐发,都让我耳目一新,受到不少启发;这些大人物及其哲学并没有被化约为一种外在于他们的特定理论的注脚,我从中看到的是作者对这些不同人物的不同安顿方式。
如我预期的那样,答辩专家们对重阳博士学位论文中所体现的学术水准、学术实力和科研潜力均给予了高度肯定,后来该书又顺利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这无疑是对重阳君学术努力的鼓励!学无止境!眼下的这种著作,构成重阳学术生涯的一个重要开端,但对于一个以学术为志业的学人而言,只有不断重新开端,才能在总是自我突破过程中的当下遭逢明日之我!同时,我也希望在形而上学的限度、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以及表述的清晰化方面,重阳君能够再接再厉;“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谨以汤之《盘铭》与重阳共勉!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陈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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