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金某某伙同他人以某控股集团为平台,采用会员制模式,以销售“健康团购批发包年消费券”“黄金、生活用品团购批发券”等名义对外募集资金,承诺充值返积分、不消费可退本金,综合年化收益约18%。2020年至2022年,金某某担任该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吸收资金2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5亿余元,个人违法所得近300万元。

【作案手段】

金某某等人以养老健康、生活用品批发消费为幌子,面向中老年群体开展宣传,以充值返积分、保本退现、高额年化收益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消费协议吸收资金,资金未用于真实经营,主要用于返利及公司运转,属于典型的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案件警示】

涉案公司以“养老消费”、“健康团购”为包装,专门针对中老年群体进行利诱,隐蔽性强、危害大,系以养老服务、消费返利、高额回报为噱头的非法集资陷阱。

谨记:

1、合法养老机构不会承诺“保本高息”;
2、预存大额消费金风险极高,务必谨慎;
3、子女应多关心父母,提醒防范此类诈骗。

守护父母养老钱,就是守护家庭幸福!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报案!

(供稿: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