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全年工作安排,鸡东县从2026年9月8日开始进行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和年度核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11月15日
2、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3、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年度确认范围
在鸡东县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烈士子女。
三、年度确认途径及方式
优抚对象本人现场确认、核查的,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优抚对象也可通过手机下载的退役军人服务APP自行认证;在外地居住无法现场确认或无法操作手机认证的,可由家属与服务站工作人员视频通话,由工作人员使用手持终端设备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针对卧床、行动不便的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入户核查。
四、经费停发及恢复
经费停发。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数据审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度确认、核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未进行确认、核查的优抚对象在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予以公告。公告后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认证的,将在优抚系统中进行减员,不得继续申领抚恤补助。
恢复发放。优抚对象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的,需重新提交相关手续进行申报、待上级审核通过之后予以重新发放抚恤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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