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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提议将进出口商品的免税门槛降至10万越南盾,而现行标准为50万至100万越南盾。

越南财政部正在就《进出口税法》若干条款规定的法令草案征求意见。

据此,该部门提议,单次进出口货物价值在10万越南盾以下,或总税额在1万越南盾以下的,免征进出口税。该门槛同样适用于通过邮政和快递服务发送的货物。

目前,通过邮政和快递服务进口的货物,价值在100万越南盾以下或应缴税额在10万越南盾以下的,免征进出口税。若同时超过这两个门槛,则对整批货物计征进口税。

对于其他货物,单次进出口货物价值在50万越南盾以下或税额在5万越南盾以下的,免征进出口税。此规定不适用于礼品、边境居民买卖和交换的商品以及通过邮政和快递发送的货物。

据越南财政部称,提出调整建议的背景是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导致大量低价值进口货物以高频率涌入。去年,越南电子商务零售规模估计达到380亿美元,今年上半年继续实现两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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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一名快递员在河内市纸桥郡维新街等待顾客取走

小额货物免税政策原本旨在降低管理成本并促进贸易便利化。然而,随着交易量的快速增长,该机制可能导致进口商品相比国内产品获得优势,并带来拆分订单以享受优惠、低报价格以及贸易欺诈的风险。

许多经济体也在缩减对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免税政策。据海关总局称,印度尼西亚仅对价值3美元以下的商品免征进口税,而印度则不对通过电子商务直接从国外购买的商品免征进口税。欧盟自今年7月起,对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批次中的每件商品征收3欧元的固定关税,并计划于2028年7月取消该门槛。

自2025年初起,越南已取消对通过快递发送的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免税政策。目前,该优惠政策仅适用于进口税。

越南财政部认为,不应继续对低价值商品免征进出口税。然而,越南是《京都公约》的成员国,且现行《进出口税法》仍规定对该类商品免税。因此,该部门提议继续维持免税政策,但降低门槛,以确保与国内商品的公平竞争。

提议的1万越南盾税额门槛,对应于通过快递和邮政发送的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费。而10万越南盾的价值门槛,则是基于约11.8%的平均优惠进口税率计算得出的,其中10%的税率用于确定相应的货物价值。

草案还规定,该免税门槛不适用于礼品、赠品以及边境居民买卖和交换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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