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江都发布)

关于公布

“江都区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及残疾人

两项补贴发放问题专项整治”

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按照《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苏残规〔2023〕2号)、《江苏省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工作方案》(苏残发〔2026〕8号)、《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民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01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02

征集范围

(一)违规干预问题。未履行审批程序,或者利用职务便利提高、降低甚至虚构残疾等级,为不符合条件者违规办理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手续等问题。

(二)徇私舞弊问题。公职人员及评定医师收受财物为申请人违规办证提供帮助,或通过特定中介收取办证“手续费”,操纵评定结果等问题。

(三)虚假评定问题。评定医师未严格遵循《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 T 26341—2010),对不符合标准者出具符合标准的报告,或违规出具较高等级报告,甚至篡改、伪造医疗记录等问题。

(四)骗取资格问题。申请人通过伪造病历、虚构残疾成因、伪装残疾状况、借用他人证明材料、在无资质机构获取虚假诊断证明,或通过贿赂公职人员等手段,骗取评定资格、获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免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含长护险)等衍生权益等问题。

(五)多发补贴问题。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户籍迁出、在监服刑、残疾等级变化不再符合补贴条件、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未及时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享受补贴未按择高原则进行政策衔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未及时停发残疾人生活补贴等问题。

(六)骗享税费问题。企业通过“租用”残疾人证、残疾人挂名不上岗、签订虚假劳动合同、仅缴纳社保等方式,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直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等问题。

03

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上述征集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残疾人证号码、户籍地址、企业名称及具体地址)或诉求的。

(三)正在或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04

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14—86552913。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举报邮箱:1377174184@qq.com。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时请提供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被举报对象的具体问题及相关证据,我们将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核查处理,并做好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等级评定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扬州市江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2026年9月8日

来源:江都融媒

编辑: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