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十五条房地产新政,主要涉及加大住房消费、公积金支持力度、首套房认定标准等方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情,赶快来看看吧。
河南出台十五条房地产新政
✅最新消息:
《关于统筹推进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由河南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8月20日落款、9月8日对外公布
✅主要内容:
15条措施分四个板块,核心就是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稳预期——土地、资金、房源、票据四个口子一起管
图源:AI生成
核心内容
✅严格管理控新增方面
坚持“以需定供”,根据城市发展、人口变化、住房需求等因素,科学编制“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合理引导住房市场供应,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同时,根据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对房地产用地实行差异化管控,对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18个月以上的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让;12-18个月的,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确定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确保不增加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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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去库存方面
加大支持,激活消费。将进一步提升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全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加大优惠促销,降低购房负担。因地制宜实施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结合本地文化、旅游等特色品牌,线上线下开展“房地产+”复合型促销活动,创新住房消费场景,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优化套数认定,重点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若干措施》提出,优化套数认定方式,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范围内没有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对已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房的,套数认定时可核减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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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更好满足居民多元需求。《若干措施》明确,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各地合理调整租房提取的额度、频次,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已有电梯更新改造等自住住房配套类消费(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的政策,此文件不再重复赘述)。
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宿舍、人才房等。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中涉及房屋安置的,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
✅着力提质优供给方面
在供应“好地块”、建设“好房子”、改成“好房子”、提供“好服务”等多方面发力,着力提质优供给。例如在改成“好房子”方面,鼓励各地开展居民老旧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明确政策路径,引导居民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实现住区焕新,提升既有住宅品质。在提供“好服务”方面,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广“物业我来说”APP小程序,畅通业主投诉、建议渠道,完善问题闭环处置流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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