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长子县宗教活动秩序,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长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县公安局,设立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面向全县征集非法宗教活动问题和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在公共场所非法传教,散发宗教宣传品以及未经批准的宗教出版物;

2.非宗教活动场所擅自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思想;

3.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宗教培训、朝觐等活动,擅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教育培训;

4.假冒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进行宗教活动或借机敛财和骗取钱财;

5.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

6.其他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非法宗教活动。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0355‑8322324(县民宗局)。

2.前往就近派出所进行举报。

三、其它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长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子县公安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