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儿子今年10岁,几年前春节带他去逛庙会,没一会儿孩子就闹着想回家。
我说这庙会上好吃的好玩的这么多,没有你喜欢的吗?孩子说人太多、不好玩、没意思。我蹲下来试图劝说,那一刻环顾四周才发现,在孩子的视角里,这哪里是庙会啊,分明就是“屁股天堂”——孩子能看到的,唯有“琳琅满目”的屁股。(就是下图那种感觉)
因此,4岁小孩对屁股没啥好感,哪怕是前凸后翘的“绝世好臀”,对孩子也是没有一点吸引力,孩子是讨厌屁股的,尤其是挡了他们路和视线的屁股——谁不讨厌障碍物呢。
说到这,可能有小伙伴猜到博主想说什么了。没错,就是这两天一位女子“状告”4岁小男孩猥亵自己那件事。
先给不了解事件的朋友简述一下。
某餐厅门口,一个4岁的小男孩往外跑,女子恰好也在移动,稍微阻挡了小男孩前进的路线,4岁的小孩懂个啥呢?顺势就抬手“格挡”了一下,或者说是“推”和“扶”。
之所以博主觉得是格挡,主要是因为小男孩有一定的速度,而女子又是突然移动,小男孩反应不及,不抬手格挡就得迎面撞上去。所以这在博主看来,就是个下意识的保护动作。
可女子并不这么认为,有人“碰触”到了我宝贵的屁股,就是耍流氓。因此,哪怕在女子看到“猥亵”自己的只是一个孩子,个头只到自己屁股高度的小男孩时,她也没有丝毫犹疑,坚定地认为,自己就是被“流氓”欺负了,吃了大亏。
然后,她追上去,一把抓住小男孩的衣领,说啥都不放手。4岁的小孩咋可能从成年人手中挣脱呢?直到小男孩父母闻讯赶来,百般解释、道歉,女子依旧不依不饶,确信自己就是被小男孩“猥亵了”。
警察来到后,调出了监控。即便监控清晰的记录了事情的过程,女子还是不改变自己的看法,认准了小男孩子就是“流氓”,要求道歉。后续经过3轮调解,女子竟然又开始胡扯,说自己因为被“摸”了,出现了呼吸困难,失眠等不良反应,索要赔偿。
大致就是这么回事。
网上也几乎是一边倒地在批评和责骂这个女子,看到这情形,其实博主挺幸灾乐祸的。这特么讹人,都讹到4岁小孩头上了。她也算是开创了一个先河——好意思把“流氓”这个词,扣到一个稚子身上。
这事本身其实没啥好说的,正常人都明白,也能感受出来,这女子纯粹就是无理取闹、没事找事。
博主在意的是,当她扭头看见“摸”自己屁股的只是个幼儿时,难道一点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猜测’吗?为啥她会如此不同,一点常识都没有?
看到有网友说,凡是当父母的都知道,4岁小孩根本没有性意识,即便是碰触到了屁股,也不可能是为了满足“摸一下”的欲望。
其实,不只是当过父母的人,但凡有点生活经验和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一点。最不济自己也是从“啥也不懂”的年纪长大的吧,几岁开始对异性有兴趣,几岁开始有了性冲动总是知道的吧。
说一个4岁小孩连尿都控制不住我信,说一个成年人不了解4岁小孩根本不可能耍流氓,我反正是不信。当然了,可能她就是那唯一的一个。
所以,这事就存在两种可能。
其一,她有基本常识,知道那么小的男孩不可能耍流氓。
那么对她行为解释就成了,在她看到摸自己屁股的是个小男孩时,她知道小男孩并非故意猥亵。那么她之所以抓住小男孩,并且把“流氓罪”扣到小男孩头上,总得有个动机,或者是目的吧。
人嘛,总是利己的,不可能干一些对自己没好处的事。小男孩摸了自己,他可能不是故意的,但毕竟占了自己便宜,小男孩没钱,可他有爹妈啊。
可是摸一下自己又没啥损失,警察来了,也顶多得到一个道歉。于是她只能“创造”理由,来为自己争取到更多好处。这样下来,一切都说得通了。
哎呀,被你家小孩摸了一下,我被玷污了,不干净了。难受得要死,得了呼吸性碱中毒,然后晚上睡觉也害怕,失眠得厉害。都怪你家孩子,这些疾病和精神损失,你们得赔。
多么漂亮的“无中生有”啊,真特么值得咱们学习,瞻仰。
其二,她没有基本常识,并非正常人。
这就比较难解释了。
也许在她眼里,但凡是活的,男的,都对她曼妙的身姿,有所垂涎吧。所以她对男性异常警惕,不允许任何男性以任何方式碰触自己“神圣”的躯体。
这类女性极其特殊,极其少见。但由于咱们人口实在太多,网络又比较发达,而这类女性引出的一些事件又太过“奇葩”,所以非常容易传播,以至于让大家感觉这类人比较多。
前不久就有一件类似的事。
某小超市收银台,一女子背着单肩包,包垂落在臀部。一男子打着电话经过,有明显的侧身躲避动作。可由于女子也在移动,所以男子的另一只手背,碰触到了女子的背包,背后又把碰触的感觉传递到了屁股。
女子就是男子耍流氓,摸她屁股。男子知道发生了接触,所以挂断电话跟女士解释,并且很快道了歉。可这一道歉算是完犊子了,女子觉得男子是“心里有鬼”,不然为啥道歉呢。男子解释半天也没用。这事也不是解释就能说明白的。
于是女子报警了。结果警察来了调出来监控,监控清晰记录了接触的过程:男子的手背确跟女子的背包发生了接触,但男子已经在很明显的躲避接触了,只是因为女子当时也在移动,男子躲避不及,才发生了接触。
事实清楚了,女子不乐意了。转头就开始攻击小超市老板,指责人家为啥不让自己看监控,非要等警察来。老板可不惯着女子,你有啥权力要求我为你服务?
事情到这里也就结束了,为啥突然结束呢?因为女子啥也没说,灰突突地默默溜走了,留下警察和无辜的男子,在超市内不知所措。
这两件事的共同点是,两位女性都觉得,只要男性跟自己发生了身体接触,就一定是耍流氓。这是相当可怕的一种想法。这两件事发生在有监控的地方,万一没监控呢?比方说公交车、地铁、火车上。
为啥可怕呢?因为这事女性说有就有,没证据证明没有,那就是有。
她们的动机可能不是利益,而是为了正义,为了跟“流氓”斗争到底。
单从这个角度来看,她们甚至可以说是伟大的,勇敢的。可问题是,打着正义的旗子,就能为所欲为,罔顾事实的胡说八道了吗?
明显不行啊,任何抛开事实不谈,只讲正义,只讲政治正确的做法,本质上也是“耍流氓”。
就好比到了饭点,你跑到一家餐厅,看见别人一桌子的菜,就想打着“浪费可耻”的旗子蹭饭吃,说:我帮你们消灭点吧,你们不用感谢我,请叫我雷锋。这不妥妥的流氓无赖嘛,大家要是都这么干,谁特么还敢下馆子。
如今在女性权益方面,尤其是性骚扰方面,这已经有不太好的苗头了。
年轻朋友可能不知道,在十几、二十年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那时候女性被性骚扰,甚至是被侵犯,大多数情况下是没人愿意站出来揭露罪犯的。
一方面因为早些年社会观念陈旧,女性被欺负后被外人知道了,是要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的,交友、相亲、谈对象,是要被别人指指点点的。另一方面是那时候社会治安不好,报警担心被报复,并且即便报警了,也未必就能抓到罪犯。即便抓到罪犯了,自己的损失也没办法挽回。
这些年形势明显好了很多,这也是社会进步带来女性维权意识提高的好处。人们不再用有色眼镜看待被侵害的女性了,更多的是同情和支持;治安也好了,监控多了,坏人被抓到的可能性大大提高,时效性也快了很多。
别小看这个时效性,坏人犯罪后越快的完成抓捕,对坏人的震慑作用就越大。
女性敢于和坏人作斗争,这本来是好事。但少数女性,似乎把全体男性都当成了“潜在敌人”,反应过度敏感了。尤其是一些从小被娇生惯养,父母没有给树立正确道德观的女性,也就是咱们俗称的巨婴。
对于“巨婴”的含义,《人民日报》曾给出过这样的解释:这类人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规则意识,没有道德约束,一旦出现超乎自己预期的情况,就会情绪失控,产生过激的非理性行为,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可以说这个定义是非常精准的,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奇葩”事件,咱们很难用正常思维、逻辑思维、经济思维来解释,主要原因就在于:巨婴的行为,是非理性的,随机性很大的,完全由着自己性子来的。
这类人和这类行为,很恶心,但没法根治。不过好在网络发达,既可以让这样的人和事被大众更广泛地看到,也能让大家的批评发挥最大的“矫正”作用。
相信那位把流氓帽子扣到4岁小男孩头上的女子,如今已经感受到了舆论的压力,不管她是出于何种目的,如今她已经受到了惩罚,希望这件事能重塑她的道德观,也给跟她一样的女子,带去一些警示吧。
全文完,感谢阅读,喜欢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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