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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坚决防范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广州市消防救援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01

检查时间

2026年9月9日晚(至11月底,广州市、区两级消防部门每逢周三晚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02

重点检查对象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三合一”场所;

(二)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住宅楼、经营性自建房、出租屋等场所;

(三)影剧院、夜总会、酒吧、桑拿、健身等公共娱乐场所;

(四)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

(五)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厂房、仓库;

(七)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小作坊等;

(八)其他火灾高风险场所。

03

消防部门提醒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广州消防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单位:

(一)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严禁“飞线充电”,应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要与建筑门窗洞口保持安全距离,勿私自改装车辆及电池;

(二)住宿部位与生产、经营部位间必须落实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疏散出口,防盗网开设逃生口,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齐必要的灭火器材;

(三)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占用消防车道,确保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

(四)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电焊、气焊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设施,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及时更换老旧线路;燃具连接软管应采用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金属包覆软管、橡胶复合软管,不得穿过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米;

(六)各社会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防火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广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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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消防

编辑:郭文瑜

审核:王玲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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