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无双
一个4岁男童,因为奔跑时无意碰了一下陌生女子的臀部,竟被指“摸臀”。
注意,是男童。
8月26日,来自福建的女子小熊,正站在湖南长沙某餐厅门口结账台前,一名4岁的男童,手里举着玩具枪,从餐厅往外跑。
过道很窄,两边都站着人。男童从两名大人中间穿过去的时候,左手碰到了小熊的臀部。
一瞬间,小熊转过身,便喝令男孩“不要跑”。男童没停,她追上去,揪住了男童的衣领,勒痕清晰可见。
男童哭了,挣扎着蹲坐在地。女店员上前劝解,拍着小熊的胳膊。一分半钟后,小熊松了手。
男童的父母来了。双方吵了起来。
男童父母表示不是故意的,如果确实碰到了,就要男童道歉。
小熊不乐意,不止要道歉,还要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还要当众承诺“好好管教孩子”。
光看这些内容,好像觉得很有道理,觉得小熊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觉得那位被指责摸屁股的男童就是教导不方的“熊孩子”。
但这事压根不是这么回事。
当男童父母可以道歉,但有一个前提,你先为拉扯孩子造成的颈部勒痕道歉。
小熊却拒绝。她说孩子受伤不是自己主观故意的。
双方僵住了。
而且警方三次介入调解,三次没谈拢。
于是小熊表示起诉,并继续让网友替她“讨公道”。
9月7日,因“4岁男童被指摸臀”吵架的视频,产生27万的点赞,半天涨粉超5000。
“摸”和“碰”完全不一样,“摸”女性臀部是“性骚扰”。
我就奇了怪了,4岁男童有性意图、性意识?
4岁男童压根不具备性骚扰的条件,甚至连什么是性都不知道,怎么可能“性骚扰”?
还好,人会撒谎,监控不会。
完整监控视频公布后,舆论炸了。
画面清清楚楚,男孩从餐厅跑向门外,小熊与另一名顾客背向站立,男孩从两人中间穿过时,左手将小熊往旁边扒拉了一下,碰到了她的臀部。
不是什么“摸”,就只是奔跑的无意触碰。
随即,小熊的账号引人关注,并且对她的行为产生了质疑。
除了这条吵架视频,小熊之前就因为“大战网约车司机”获得过25万点赞,因为“大战宿管阿姨”获得过5000点赞。
网友评论更是一针见血: “一辈子都在吵架。”
面对“蹭流量”的质疑,小熊坦率得令人咋舌:“我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但不会被流量裹挟颠倒黑白。”
“当然希望流量”这句话,她说得理直气壮。
但问题是,小熊真的只是在维权吗?
还是说,小熊只是找到了一个“完美”的流量密码, 一个女性、一个“受害者”、一个4岁的“加害者”,这套组合拳打出去,流量不请自来。
就在舆论发酵到顶点的时候,演员伊能静发声了。
她说:“身为成年人,一定能分辨孩子是否恶意,不可未审先判,要求赔偿。在法律上也不合法。以后遇到这种事,建议找律师提诬告罪。可以反诉诬告、勒索。建议家长都更有法律意识,才能保护孩子的成长。”
这段话值得每一个字细品。
成年人应该有分辨能力。
一个4岁的孩子奔跑中不小心碰到你,和一个成年男性刻意摸你,这两件事,当事人分不清吗?
如果分得清,为什么统一用“摸”这个字来描述?
现在我们总在指责“熊孩子”“熊家长”,以至于当孩子出现纠纷,家长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引发网友们的二次审判,选择委屈求全。
其实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保护孩子才是第一位,尤其是父母。
如果换做是我,在了解情况后,如果小熊不为将孩子脖子勒红而道歉,我一定要去做检查,留下证据,并且坚持立案。
这不仅是给孩子讨公道,更是告诉孩子:你没有错,爸爸妈妈永远站在你这边。面对对方恶意的索赔,该反诉就反诉,这不是较真,是底线。
至于小熊,想红不丢人,这个时代谁不想红?但用4岁孩子当垫脚石,把"碰"说成"摸",把一个懵懂幼童包装成"性骚扰犯",这跟维权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是拿别人的清白,换自己的流量。
是无耻!
女性的身体边界值得保护,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当“保护”变成“有罪推定”,当“警惕”变成“逢碰必炸”,善意就会被消耗,信任就会被透支。
下一次,当真正遭受性骚扰的女性站出来时,就会有人说大概“又是自导自演”,或者说“让子弹飞一会”。
流量闹剧做多了,最后买单的,是真正的受害者。
因为被全世界怀疑的绝望,比被骚扰本身更让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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