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家属自己办还是请律师办,差别在哪——家属问得最多的“要不要请律师”问题
家属可以自己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不强制请律师。但律师办的三件事家属做不了:会见摸清案情、向办案机关递交书面法律意见、在批捕环节争取不予批捕。自己办,常因不了解案情而错过窗口。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这条的意思是:家属作为近亲属,完全有权自己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办案机关必须在三日内答复。法律上,这一步不强制请律师。
但“有权申请”和“申请得动”是两回事。差别不在能不能交申请书,在交上去的是什么。
家属自己申请,往往是“请求对某某取保候审,我们保证他随传随到”,一句话,没有理由。办案机关三日内答复“不同意”,理由写一句“社会危险性尚不能排除”,这事就结束了。
律师申请,递交的是一份说理文件:这个案子里,当事人没有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的现实危险,理由一二三;退赃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降低社会危险性的情节,分别是什么。取保候审能不能成,拼的是降低社会危险性的论证,不是求情。
取保候审有三个关键节点,家属往往不知道,律师会卡着点办。
第30天,公安提请批准逮捕的截止点。这个点之前提交取保申请和律师意见,公安在决定是否报捕时会考虑。
第37天,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决定的截止点。这个点之前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直接针对批捕决定。
错过这两个点,人一旦被批捕,再想取保,难度翻倍。家属自己办,常见的情况是不知道这两个点,材料交晚了。
取保候审能不能成,核心是社会危险性评估。降低社会危险性的法定变量,包括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固定住所等。
这些变量,家属知道一部分,但不知道怎么用、用什么证据固定。律师能做的,是梳理出当事人身上所有有利于取保的情节,并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比如促成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提交社会调查报告。这不是递一张申请书,是搭一套降低社会危险性的证据方案。
家属和办案机关之间,隔着办案和人情两层。律师和办案机关之间,隔的是法律意见和程序。律师能约见承办人、递交书面意见、在批捕环节向检察官当面陈述,这些通路,家属没有。
如果暂时不请律师,家属自己申请,至少把三件事做对。
一是写清楚理由。不要只写“请求取保候审”,要写当事人有固定住所、无前科、愿意随传随到、愿意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二是卡住时间点。第30天、第37天之前,把申请和补充材料交进去。
三是准备担保条件。提前想好保证金数额或保证人人选,办案机关问到能马上答上。
如果案子稍复杂,金额大、人数多、定性有争议,建议还是请律师。取保候审的成败,往往决定在会见和批捕这两个环节,家属够不着,只有律师够得着。
本文由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团队撰写,仅作一般性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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