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友发视频称其“停捐一月后便遭公益机构催捐”。

此后,有人指出曾有类似遭遇,并称相关机构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据媒体报道,某网友曾于2018年开始定期月捐50元,后续因工作经济压力较大选择在2022年停捐。

停捐后,一位自称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工作人员电询该网友停捐原因。那位工作人员还问他愿不愿意继续支持机构的慈善事业,“我说愿意后,他问我要不要现在重新开通捐款,我就直接把电话挂了。”

此类情况在网上被曝出多起,全部指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笔者去检索了一下,还看到有人在网上爆料,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高薪养着一群闲人。

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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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类负面新闻,我一点都不感觉奇怪。

若干年前,在《慈善法》立法之初,我就曾对有关部门提过建议:公募资格不宜放得过开。

熟悉慈善圈的朋友都知道,在《慈善法》出台前,我国的公募资格只有少量大型机构,特别是头部官方机构才有。

虽然在当时也出过个别问题,但总的来说,对慈善资金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较少引发负面舆情。

更不可能出现诸如停捐后催捐、用慈善资金养高薪工作人员的情况。

毕竟,这些机构背后有对口的国家部门进行监管!

而现在呢,公募资格被全面放开后,沉渣泛起,各种烂事满天飞。

而且,这还只是开头,后续的问题只会更多。我还吃过更多大瓜,留待时间发酵吧……

所以,现在我们应该系统反思14年前后的慈善改革了。当时的改革思路是不是对公募资格准入门槛放的过快了?现在是不是有必要提高公募资格准入门槛?

希望有关部门正视这个问题,系统调研,深入研究,拿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解决方案来。

更多慈善改革研讨,请关注笔者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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