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市岭新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布
《三亚市岭新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附件: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8日
规划范围
岭新南片区位于吉阳区中部地段,北至亚龙湾路、迎宾路,西至榆亚路,东至安游路,南至规划大安岭路,规划范围面积为149.61公顷。
规划定位
以文化休闲体验为主导的生活服务平台,以金融科技信息为主导的产业服务平台,以自然山水景观为特色的生态居住与游憩片区。
功能结构
岭新南片区功能结构为“一带、一轴、三心、两廊、两区”。
“一带”:大茅河生态景观带
“一轴”:城市综合服务轴
“三心”:两处城市功能核心和一处生态景观核心
“两廊”:沿安榆东路、新营路及大茅河西侧支流预留两条开放空间廊道
“两区”:城市生活服务综合街区、生态休闲片区
用地布局
本规划片区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明确各地块的用地性质、控制指标。规划范围内共有城市建设用地107.54公顷,非建设用地42.07公顷。
根据地块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19.24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 12.8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33公顷, 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56%;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48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3.68%;
交通运输用地27.98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8.70%;
公用设施用地2.56公顷, 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7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96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9.3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33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56%。
规划片区级文化设施1处,为文化活动中心,用地面积1.59公顷,建筑面积2.38万平方米。
规划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用地面积3.55公顷,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
规划片区级体育设施1处,为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1.24公顷,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
规划医院用地1处,用地面积1.68公顷。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容积率采用上限控制,规划范围内分为四类开发强度分区,分别为低强度控制区(0 <容积率≤1.0)、中低强度控制区(1.0<容积率≤1.5)、中高强度控制区(1.5<容积率≤2.0)、高强度控制区(2.0<容积率≤2.5)。< pan>
低强度控制区(0 <容积率≤1.0),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pan>
中低强度控制区(1.0 <容积率≤1.5),主要为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pan>
中高强度控制区(1.5 <容积率≤2.0),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pan>
高强度控制区(2.0 <容积率≤2.5),主要为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pan>
(2)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建筑高度采用上限控制,规划范围内分为四类建筑高度分区,分别为低层及多层控制区(0 <高度≤20米)、中高层及高层控制区(20米<高度≤40米)、高层控制区(40米<高度≤60米),高层控制区(60米<高度≤80米)。< pan>
低层及多层控制区(0 <高度≤ 20米),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pan>
多层及中高层控制区(20米 <高度≤40米),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pan>
高层控制区(40米 <高度≤60米),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等。< pan>
高层控制区(60米 <高度≤80米),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等。< pan>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道路以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含弹性支路),构成层级清晰、功能明确的三级道路网体系。
(1)主干路
规划区内主干路有迎宾路,吉阳大道,榆亚路,亚龙湾路,安游路,承担规划区对外交通联系功能。
(2)次干路
规划次干路连接规划区内各功能板块,快速集散主干路交通,分担主干道交通压力。包括大安岭路,安榆西路,安游北路。
(3)支路(含弹性支路)
规划支路加强内部微循环,为片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
来源: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王 婧
审核: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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