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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某鲜花饼生产企业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往鲜花饼里吐口痰的信息,侵害了公司权益”。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

经查,杜某(男,30岁)曾于2014年在某职业高级中学就读期间,由学校安排到该企业实习26天。近日,其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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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所在学校组织学生前往云南嘉华食品工厂参与鲜花饼生产实习,每天工作时长达到12小时,当日报酬仅50元。发帖人还声称,实习学生因不满实习工资,向鲜花饼内吐痰,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九派新闻财经记者在社交平台检索发现,目前原帖已经被下架,但大量转发帖指明,涉事品牌关联企业系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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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上午,九派新闻财经记者致电了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一名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消息是不实消息,首先我们员工的薪资待遇不可能这么低,其次我们公司的相关部门已经在跟进处理此事,会查询到具体的消息发布者并进行追责。”

上述工作人员称,公司的产品在制作过程中是有严格管控的,网上所传的“吐口痰”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一名云南“嘉华鲜花饼”现烤门店的员工告诉九派新闻财经记者,现烤门店一般分为生产区和销售区,“生产区不仅有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还到处都是监控,往鲜花饼里吐口痰是不可能出现的事。”其称,鲜花饼在做好后还要进行各种检测,直到商品合格才能进行售卖。

9月9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连夜介入调查,此外,当地市监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是云南省内规模较大的烘焙食品企业,拥有大型中央工厂和近300家连锁门店,旗下运营“嘉华饼屋”、“嘉华鲜花饼”等品牌,产品涵盖面包、蛋糕、西点、中点及特色伴手礼等。

编辑 | 薛加怡

责编 | 辛玮媛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来源 | 新华社、九派新闻、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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