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弃
当地时间9月9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审议伊朗核问题,34个具有投票权的成员国最终通过了由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共同推动的相关决议。表决中,中国、俄罗斯和尼日尔投下反对票,巴西、南非、印度、埃及、泰国等8个发展中国家选择弃权。这场表决的分歧并不只是关于一纸决议,而是围绕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展开:伊朗核问题究竟应该通过政治施压解决,还是继续沿着对抗、制裁乃至提交联合国安理会的路径推进。
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李松在会上明确指出,去年6月以来,美国、以色列两次军事打击伊朗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和平核设施,对伊朗与机构之间的保障监督合作造成严重障碍,也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机制形成严重冲击。在中方看来,如果不正视这一背景,仅仅要求伊朗恢复合作,甚至通过新的政治压力迫使其接受更多条件,很难真正解决问题。
这实际上触及伊核危机最核心的矛盾:国际核查机制需要合作才能运转,而合作又依赖基本的安全环境和政治互信。当一个国家接受监督的核设施遭到军事打击,核查人员的工作条件、核材料的安全状态以及伊朗对国际机构的信任都会受到影响。此后再要求伊朗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恢复原有合作,本身就存在逻辑上的困难。
伊朗当然不能因此获得无限制的核活动空间,国际社会对核扩散风险的担忧也有现实基础。国际原子能机构需要确认伊朗核材料和活动是否处于和平用途范围,这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下的重要机制。但核查机制的目标是防止核扩散,而不是把核查本身变成政治对抗的工具。如果军事打击先破坏了合作基础,再通过决议进一步施压,结果很可能不是核查加强,而是合作空间继续收缩。
因此,中方反对的重点,并不是否认国际核查,也不是否认伊朗需要履行国际义务,而是反对通过不断升级政治对抗来处理一个需要外交解决的问题。李松所说的“强行通过决议只会激化矛盾,提交安理会没有出路”,实际上是在提醒国际社会:程序上的推进,不等于问题上的解决。
伊核问题过去已经反复证明这一点。制裁可以增加经济压力,外交孤立可以提高谈判成本,但它们并不能自动产生政治解决方案。尤其当各方安全诉求严重对立时,单纯增加压力甚至可能促使有关国家更加重视自身安全能力,从而形成“施压—反制—再施压”的循环。核问题最怕的恰恰就是这种循环,因为每一次信任下降,都会使核查和危机管控更加困难。
今年6月美伊签署阶段性谅解备忘录,则提供了另一条可能的路径。无论这一成果最终能够走多远,它至少说明,在军事冲突和严重分歧之外,双方仍然存在通过第三方斡旋寻找最低限度共识的空间。对于伊核问题而言,这种空间非常珍贵。谈判未必能够立即解决所有争议,但能够让各方把最危险的选择暂时搁置,为核查、监督和安全保障争取时间。
问题在于,当前国际政治环境正在压缩这种空间。美国及欧洲国家希望通过理事会决议继续增加对伊朗的压力,甚至讨论将问题提交安理会;伊朗则认为自身已经遭到军事攻击,西方国家又在不断提高政治要求。在这种相互不信任之下,任何新的强制措施都可能被对方理解为敌意信号。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此次投反对票具有一定的政策连续性。中国长期主张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处理伊核问题,反对以军事手段解决核争端。中国提出的核心逻辑并不复杂:核不扩散目标需要维护,国际核查机制需要维护,但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式不能不断摧毁实现目标所需要的政治条件。
从更大的中东格局看,伊核问题也早已超出核技术本身。它牵动海湾安全、能源运输、地区力量平衡以及美国与伊朗之间长期积累的战略对抗。一旦危机继续升级,影响的不只是伊朗和美国。海湾国家、欧洲能源市场以及全球能源供应链都可能承受新的不确定性。核问题一旦与军事冲突绑定,风险更会迅速放大,因为任何误判都可能造成难以逆转的后果。
此次表决中,除了中国、俄罗斯和尼日尔投反对票,还有8个发展中国家选择弃权。这种投票分布值得注意。它未必意味着这些国家都赞同伊朗的立场,却反映出一个事实:对于越来越多国家而言,伊核问题并不是简单的“支持伊朗”或者“反对伊朗”,而是如何在核不扩散、安全利益和外交解决之间寻找平衡。
国际机构如果只能通过表决不断确认各方立场,却无法推动局势降温,那么它的政治意义就会逐渐被削弱。国际原子能机构最重要的价值,本应是提供专业核查和事实判断,让核问题尽可能脱离军事冲突与政治宣传。如果理事会成为大国博弈的延伸,核查机制本身反而可能成为对抗的一部分。
真正有效的伊核解决方案,需要伊朗履行可核查的核不扩散义务,国际原子能机构恢复必要的监督能力,美国及其他相关国家提供可信的安全与外交安排,同时避免新的军事行动破坏合作基础。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危机都可能重新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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