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不加分也不减分, 居住才产生权益。户口迁了的看一年,没迁的看五年—— 住够年限,条文说了才算数。
—— 上海领衔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雷敬祺
"婆婆说我是外地媳妇,户口都不在上海,房子是公公承租的,跟我没关系,还让我签放弃征收利益的协议。我结婚五年一直住在这里,到底有没有份?"
有没有份,不看身份,看是不是同住人——而且有两条路径。 今天,上海资深旧改征收律师雷敬祺把外地媳妇的征收权益问题讲清楚。
本文看点
01
两条路径
02
四种情形对号入座
03
放弃协议能不能签
01
BASICS
两条路径,与"外地"身份无关
路径一 · 共同居住人(71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①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②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③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补偿款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第四十四条)。
路径二 · 视为同住人(上海高院《解答》):上海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5〕1号)明确: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的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这一口径在征收时代的司法实践中被延续适用。
⚠️ 两条路径对外地媳妇一视同仁——法律没有"外地户口减分"的规则;"外地媳妇"身份也不加分,法官只看居住事实和年限。
02
CASES
四种常见情形,对号入座
1
户口迁入+住满一年+他处无房 → 有份。共同居住人成立,谁说不算都不算数。
2
没有常住户口+因结婚在被拆迁公房居住满五年 → 视为同住人,有份。要点:①不需要户口迁入;②居住满五年(不是一年);③核心联结是"因结婚"——婚姻关系真实存续。
3
户口迁入了但没住过/没住满一年 → 一般没份。空挂户口——除非符合"特殊情况除外"(因矛盾、面积小等客观原因住不了)。
4
没迁户口+结婚居住不满五年 → 争议空间,个案争取。两条路径都搭不上,靠"婚姻居住事实+他处无房"综合认定——不是稳赢,尽早评估证据。
时间点:判断节点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再迁户口或分户的,不增加补偿费用(第十一条)——突击迁户无效。征收决定前正常迁入的,有效。
03
DIVORCE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还有份吗?
1
离婚本身不直接消灭份额。关键看征收决定作出时你是否仍符合同住人条件。
2
离婚后搬走了、户口挂着 → 空挂户口,原则上没份。
3
离婚协议放弃过征收利益的,按约定处理。反悔很难获支持。
04
WAIVER
婆家让你签放弃协议,怎么办
1
同住人签了就是真放弃。放弃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有效——签之前想清楚,那是几十万。
2
被胁迫、被欺诈签的,可请求撤销,但要举证。保留威胁、逼迫的聊天记录、录音。
3
正确姿势:先确认资格,再谈签字。对照两条路径确认有份,理直气壮参与分配;确认没份,签了也不纠结。
身份不加分也不减分,居住才产生权益。户口迁了的看一年,没迁的看五年——住够年限,份额受法律保护。
◇ ◇
我是雷敬祺,上海领衔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专注旧改征收领域二十年。
如需外地配偶同住人认定、放弃协议审查或分割诉讼代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搜索"旧改征收律师"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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