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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违规充电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消除辖区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推车上楼。所有居民一律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推入电梯、上楼停放,杜绝车辆入户、入梯、上楼行为。

二、严禁楼道内停放及充电。严禁在小区楼道、楼梯间、疏散通道、消防连廊、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私拉插排在楼道内为车辆充电,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三、严禁电瓶入户居家充电。严禁拆卸电动自行车电池,将电瓶带入家中、卧室、客厅、阳台等室内区域存放、充电。锂电池极易发生热失控、爆燃起火,室内充电风险极高、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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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高空飞线充电。严禁从楼栋窗户、阳台私拉乱接电线、拖拽插线板至楼下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杜绝飞线充电、长线裸露充电等危险行为。

五、规范停放、安全充电。所有电动自行车须统一停放在小区室外指定停车区域,使用正规充电桩、充电棚集中充电,做到充满即拔、人离断电,杜绝长时间、通宵无人值守充电。

六、强化责任落实。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主动自查自纠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要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造成安全隐患或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各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平安的居住环境。

特此通告。

卓资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9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卓资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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