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文宝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三亚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严格按照海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轻微违法案件的全流程处置信息,保障了海事监管领域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与公众知情权。
本次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当事人本次相关海事轻微违法行为未被施加行政处罚,不会产生对应的行政处罚记录影响其后续海事从业相关资质核验。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吴文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1*******1712 违法案由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1032000029-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7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0 作出处罚机关三亚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行政相对人为吴文宝,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3200002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501*******1712,作出本次免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7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三亚海事局,本次处置严格落实了海事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相关要求,对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海事违法行为依法适用免罚条款,兼顾了海事监管力度与执法温度。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文宝成立日期2012年2月21日,法定代表人吴文宝,所属行业为铁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旺苍县木门镇街道三段。
事件点评
本次三亚海事局对船员吴文宝涉未如实填写法定文书的违规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严格契合《行政处罚法》及海事免罚清单相关规定。该处理既明确了海事合规的行为边界,又通过柔性执法避免了轻微过失对船员职业信用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引导航运相关从业者主动规范文书填报,维护辖区海事管理秩序的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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