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纵深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部署要求,鄂尔多斯市锚定制度化、规范化、数智化集成发展路径,紧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目标任务,统筹制度立规、规范治行、数字赋能,构建一体化运行体系,系统持续破除市场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净化公平竞争环境,以“智理”提效能、以“交心”优服务,全力擦亮“暖城阳光交易”金字招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鄂尔多斯实践。
以制度化夯实治理根基,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
鄂尔多斯市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五章43条刚性制度搭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框架,补齐交易领域制度短板。办法清晰厘清市交易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权责,划定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六类经营主体行为边界,根除监管错位、缺位、越位问题。在项目准入上,建立交易目录刚性管理、“应进必进”机制,明确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项目统一入市交易,从源头杜绝场外流转、规避招标乱象。
制度落地同步配套系列惠企举措,固化远程异地评标、数字证书跨域互认、无纸化交易、评定分离、AI智能审查等改革成果,明确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电子保函、提高预付款比例等扶持政策。创新推行行政监督与平台管理双轨协同监管,建立五类经营主体负面清单,划定40余项行为红线,打通交易线索向公安、审计、纪检部门移送通道,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可追溯,依靠制度约束筑牢阳光交易底线。
以规范化厘清监管脉络,实现交易环节穿透式管控。
对标国家、自治区招投标工作要求,鄂尔多斯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专项通知,细化全市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权责、范围与流程,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监管体系。文件划定市本级、康巴什及旗区2000万元以上必招项目监管范围,统筹发改、住建、交通、能源、水利等多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联合监管。
监管方式全面提档升级,坚持依法监管与科技监管融合,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0%并全面公示结果。紧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履约六大核心节点实施穿透式监督,招标环节严把合规审查关口,开评标环节严厉打击围串标、弄虚作假,标后强化合同履约、转包分包管控。健全全链条信用管理体系,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违规主体开展联合约束,形成行政、纪检、司法、社会多元共治合力。同时严明干部履职纪律,严禁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以刚性监督守护市场公平正义。
以数智化激活改革动能,实现交易服务智慧便捷、监管精准高效。
鄂尔多斯市以数字技术为牵引,布局20余项智能化应用场景,全国首创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人工智能系统,推动交易从“网上可办”迈向“智慧好办”,累计为经营主体节约交易成本超6.5亿元,释放资金占用超190亿元,群众服务满意率稳定保持99%以上。
前端服务实现24小时智能供给,上线AI智能客服秒级响应企业咨询,人工替代率超80%;创新招标文件智能审查助手,分级预警不公平竞争条款;试点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自动完成清标、初评工作,让专家聚焦专业研判。交易模式全面实现“零接触”,不见面开标覆盖6600余个标段、服务16万余家经营主体;出台电子见证服务规范,实现一人多项目在线见证;依托物理空间改造与智能管控严格落实“五方分离”,做到评标零接触、过程零干预。
持续创新金融担保数字化改革,差异化免收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保证金,1000万元以下房建市政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免保证金,累计减免保证金5.6亿元;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非现金缴纳占比超95%,矿业权领域实现全区首例保函电子化,累计释放企业流动资金159亿元。同步建立招标政策前置审查、招标文件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深化评定分离改革,配套数字化决策系统。
打造“数据研判 + 行为追踪”双路智慧监管平台,依托AI算法识别标书雷同、报价异常等围串标线索;上线专家轨迹定位系统,全程监测评标人员操作行为,异常情况远程介入处置。全面推行“一项目一评价”,动态管理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已推送多起不良行为线索至行业主管部门,依靠数字手段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追溯、行为可管控。
制度化、规范化、数智化三者一体集成、互为支撑,制度为规范、数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标准化体系让数字应用落地有章可循,数字化技术为制度执行、规范监管插上科技翅膀。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持续深化“三化集成”建设,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业务培训,迭代升级智慧交易平台,扩大远程异地评标覆盖面,持续优化惠企服务举措,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充分释放要素市场化配置效能,以公平、透明、高效的阳光交易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区打造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贡献鄂尔多斯力量。(徐若凡、牛晶晶)
来源: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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