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安检记录显示“合格”,现场却查出多个隐患。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因在“东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上传虚假合格安检记录,被处以1.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南都记者检索发现,这已是该公司近两个月以来第二次被罚,累计罚款金额达3.1万元。
安检记录标注“合格”,现场问题频出
根据通报,2026年8月11日,茶山城管分局执法人员通过“东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抽查发现,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对安检单号为A26080903750、A26080800957和A26080708620的3个用户,其安检记录均标注为“合格”。
然而,执法人员对上述3个燃气用户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其分别存在使用软管外加三通、软管超长(超2米)、无安装燃气报警器、使用不合规连接软管和超量存瓶的安全隐患。但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未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录入系统。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序号145号的从轻裁量档次,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近两月被罚两次,罚款金额共达3.1万元
南都记者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平台检索发现,这并非该公司今年以来首次被罚。
今年7月14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6月28日,横沥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发现,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对位于横沥镇彩霞路瑞康花园瑞兴阁14C室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同时该燃气用户厨房内燃气灶连接管使用禁用的塑胶管。为此,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处以1.6万元罚款。
也就是说,近两个月以来,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已接连两次被罚,累计被罚金额共达3.1万元。
【链接】
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超过了96%的广东省同行,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
此外,广东兴华燃气集团官网资料显示,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隶属于该集团。该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2亿元,主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含天然气与石油气)、实业投资等,属下有11家子公司,是广东省燃气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会长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连续多年获得“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以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图源:广东兴华燃气集团官网。
近两个月内两次被罚,今后将如何整改?9月10日,南都记者拨打了东莞市横沥兴华瓶装燃气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不知道(此次被罚情况)。”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