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反映称,希望城这两个小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如下:

一、业主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住宅室内(单元楼栋/室内公共区域)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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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通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堆放大量杂物,严重堵塞逃生通道。 上述行为已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及第六十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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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川省消防条例》 (2024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4.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四条: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占用、堵塞、封闭避难层、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电动车电池在室内自燃风险极高,安全通道堆放杂物更会阻碍逃生、加剧火势蔓延。两者叠加,一旦起火,剧毒浓烟将迅速封堵唯一逃生路线,严重威胁全楼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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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诉求如下:

1. 请消防部门现场核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

2. 责令物业履行巡查、劝阻和报告义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 要求物业尽快清理安全通道杂物,并规划室外规范停车充电区域,从源头解决问题。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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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南湖街道办事处回复网友,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南充市嘉陵区希望城一区二区消防隐患”的问题已收悉,并赓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小区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南充市嘉陵区希望城一区二区消防隐患”的问题。据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确实存在此情况。对此,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约谈了物业公司公司负责人,责成其立即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包括:

一是立即对各楼栋疏散通道、楼梯间堆积杂物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并对相关业主进行宣传教育;

二是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入户劝导,常态化整治电动车入户停放、楼道堆物等违规行为。针对“规划室外规范停车充电区域”的问题。

由于小区内部空间有限和受周边绿化规划、消防通道等硬性要求,加之地下车库充电位充足,因此暂未计划建设代码充电区域。请您理解。

来源 问政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