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勤代步、买菜接娃

电动自行车都是首选交通工具

小电驴子想停哪里就停哪里

不堵车,方便又快捷!

但是,拥有小电驴的车主们注意啦!

在随县,已有两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因违停被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9月9日,随县消防救援局工作人员在随县神农·外滩首府、新厉山小区开展消防夜查时,发现有两位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一楼的公共门厅内,经核查,这两人经常将电动车违规停放,且经消防救援人员提醒后拒不改正,此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依法依规对两人分别给予处罚款人民币550元、65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们为什么会被处罚?

一起来看看

相关的法律规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第七项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连日来

随县各地扎实推进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切实推行梯度执法管控

从严震慑违法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

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相比2022年上升17.4%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接下来,通过一组图

学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州消防提醒您:

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楼梯间、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门厅等公共区域

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隐患就藏在侥幸背后

灾难总发生在每个不起眼的瞬间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生命无价

不要等到出事才后悔莫及!

来源 | 随州消防 随县消防

编辑 | 张艳琳 杨圆圆

审核 |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