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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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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对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汪登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对汪炳煌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对姚国胜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东至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安徽东至农村合作银行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商业银行,总部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东至农商银行于2013年12月16日挂牌开业,注册资本48171.98万元。总部内设13个职能部门,下设30个支行,营业网点遍布东至城乡。截至2025年12月末,现有员工311人,资产总额227.2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04.51亿元,贷款余额134.67亿。
来源 | 安徽金融监管局、安徽东至农商银行官网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吴清晨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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