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雍正年间,直隶总督唐执玉,素来以断案严谨出名,民间都称他唐青天。有一天,下面县里送来一桩杀人命案,案子已经审理完毕。县里认定:乡民老王行凶杀人,人证、凶器、伤口证词齐全,将老王打入死牢,案卷送到总督府等待最终复核。
唐执玉在看过卷宗后,认为下面的县令判决并无问题,且人证物证都有,便准备择日批复,维持原判。
结果就在当天晚上,他独自在书房批阅文书时,耳边隐隐传来一阵哭声,慢慢从窗外靠近。唐执玉让丫鬟出门看看,丫鬟拿着油灯刚推开门,突然“啊”的一声,晕了过去。
唐执玉赶忙出去查看,他掀开帘子,借着外面的月光,看到台阶下跪着一个浑身沾满鲜血的人影,披头散发,哭着喊冤。
唐执玉问他:“你是何人?何故来此装神弄鬼?”台阶上的那个人影却哭诉:“大人明鉴,我乃是大人今日所阅卷宗中被杀之人的亡魂。但杀我的凶手并不是如今关在牢里的老王,而是老赵。县令断错案子,冤枉好人。我含冤而死,不能瞑目!”
唐执玉镇定下来,询问死者遇害时穿的衣物、鞋袜样式。这人一一答得清清楚楚,说完,起身翻墙消失在夜色里。
第二天一早,唐执玉立刻提审人犯,又传唤死者家属、仵作核对细节。众人描述死者下葬时的衣着鞋袜,竟然和昨夜 “冤魂” 所说完全吻合。唐执玉心中深信,这确实是死者亡魂前来申冤。他当即决定推翻县里原判,释放牢中的老王,并逮捕“真凶”老赵。
县里的原审官员极力抗辩,说所有证据都指向老王,凭空靠鬼魂之言翻案风险极大。但唐执玉十分坚定,放话说:南山可移,此案不动。
跟随唐执玉的幕僚是他多年好友,觉得此案处处透着蹊跷,便私下找唐执玉询问缘由。唐执玉便把昨夜见鬼、鬼魂哭诉冤情的经过全盘讲出。
幕僚听完,沉思片刻,开口问道:“这冤鬼跪在台阶喊冤,离开的时候是怎么走的?”
唐执玉:“翻墙走的!”
幕僚听到这个回答,缓缓说道:“古书上讲,鬼只有外形没有实体,如果他要是消失,应该是凭空隐去,根本不需要翻墙。活人翻墙,才会踩出痕迹。昨夜刚下过大雨,屋顶墙面容易留下脚印,我们不妨去那道围墙下看一看。”
二人来到墙外,果然看见屋顶瓦片、墙面上留有一串清晰泥脚印,从书房墙外一直延伸到外院墙。
幕僚指着脚印对唐执玉说:“大人,哪里是什么亡魂?这是牢里的囚犯买通身手敏捷的盗贼,深夜翻墙进府,假扮鬼魂骗您翻案。”
唐执玉猛然惊醒,惊出一身冷汗。他立刻安排衙役暗中布控,等待再次上演 “鬼魂鸣冤”。
当晚哭声再度响起,血衣人影又跪在阶下哭诉。幕僚提前让人在台阶前撒了一层细沙。等这人说完,翻墙逃走之后,众人上前查看,细沙上,清清楚楚印着完整的人脚印。
真相大白。衙役顺着墙外脚印追踪,顺利捉住这个假扮冤魂的盗贼。一番审讯后,盗贼说出了真相。
原来此案的真凶就是在牢里的老王,他眼看自己就要被秋后处决,便想找个借口翻案。听说唐总督敬重鬼神,便让家人花钱雇了一个擅长飞檐走壁的盗贼,半夜潜入总督书房外装鬼。
为了让唐总督信以为真,老王还让家人提前打听清楚死者下葬时的全套衣着鞋袜,让盗贼背熟。盗贼假扮鬼魂时,一口咬定杀人的是老赵,不是他老王,这样就能祸水东引,把罪名安在老赵的头上。
不得不说,老王是一个很有头脑的杀人犯。而唐执玉也惊出一身冷汗,如果没有幕僚的提醒,他还真可能着了老王的道,将老赵定为真凶,阴差阳错的帮老王脱罪。好在幕僚心思细腻,才没能让老王的阴谋得逞。
最终,唐执玉恢复原判,维持老王杀人定罪。但因为这件事涉及总督被人蒙骗,有损官府体面,他没有公开深究盗贼,只是悄悄了结。
可见,人心诡计,远比鬼怪更可怕。恶人会利用人们敬畏鬼神的心理,编造幻象颠倒黑白。
断案,依靠的从来不是鬼神托梦、亡魂哭诉。证据、人证、现场痕迹,才是审案的根本。
参考资料:《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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