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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北京市防火委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夏季行动工作部署,紧盯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小红门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南四环东路某商贸公司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依法对该单位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经现场核查,该商贸公司地上二层约80平方米区域,全部采用夹芯材料为聚苯乙烯泡沫的彩钢板搭建,该类夹芯材料耐火性能极差,遇明火极易快速燃烧,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火势快速蔓延,引发人员中毒、被困等严重安全事故。
经现场核查,该建筑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均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条之规定,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执法人员对该单位隐患区域实施临时查封,并现场对该单位负责人开展普法宣教,细致讲解泡沫彩钢板违建的现实风险,责令单位限期完成彻底整改;明确在隐患未整改验收合格前,不得擅自解封,严禁投入使用。
消防部门提醒,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属于高风险可燃建材,存在耐火等级低、火灾蔓延快、燃烧烟气毒性大等特点,是厂房、库房、商贸场所、临时建筑火灾的重要诱因。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办公、仓储、经营用房,从源头规避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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