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恋爱期间大额转账是借款吗?法院:原告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摘要: 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能否认定为借款?近日,一起因感情破裂后追讨 "借款"146 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尘埃落定。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群律师代理被告一方,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促使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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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日,一起恋爱期间大额资金转账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有了结果。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群律师代理被告一方,帮助当事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裁判文书可予以佐证。
本案中,蒋某与符某曾为男女朋友关系。符某将款项转给蒋某,由蒋某出借给案外第三人投资并收取利息。四至五年间,蒋某收到利息后均及时转付给符某。后因第三人无力偿还,符某以银行流水为依据,主张蒋某借款 146 万元并起诉至法院。
为查明事实,陈群律师将双方六年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整理,截图达一万余页,再结合每笔转账和利息回转的对应记录逐一筛选、分类,提炼出 400 余页核心证据。该组证据完整呈现资金流转过程,证明案涉款项并非蒋某向符某的借款。
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告主张的借贷关系不成立,一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符某提起上诉后,在开庭前撤回上诉。
据了解,陈群律师长期处理无借条民间借贷等类型案件,积累了较多同类办案经验。律师提醒,转账记录只能证明款项交付,不等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大额资金往来应明确款项性质并留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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