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医疗纠纷维权投诉,普遍陷入一种诡异怪象:大事做不了,小事乱糟糟。重大诊疗过错无人彻查,普通纠纷反复拉扯、久拖不决。很多人以为问题出在医院,其实根源,是医疗卫生监管习惯性甩责、执法缺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一、先让医院“自证清白”,第一步就错了
绝大多数患者维权,都会被统一引导一个流程:投诉上交、医院自查、科室自纠。
但很多人不知道最核心的常识:自查自纠,是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不是行政执法调查!
医院自查的本质,是“运动员自查运动员”,天然自带护短属性。它的职能是内部整改、服务优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权限认定医疗过错、界定违法责任。
把维权调查权交给涉事医院,从程序根源上,就注定很难查出真相。
二、大事化小,小事推诿,患者两头受气
这也是为什么所有患者都会遇到同款结局:
面对误诊、手术失误、违规操作等重大医疗损害:
医院自查一律避重就轻,结论千篇一律:诊疗符合规范、无明显过错、沟通不足。
轻轻松松把严重医疗过错,稀释为普通服务瑕疵。
面对态度问题、沟通矛盾等细小纠纷:
医院流程混乱、层层推诿、反复登记、无效调解。
拖着患者反复跑腿、消耗精力,小事越拖越乱、不了了之。
三、根源不在医院,而在执法甩责
医院护短、低效只是表象,真正的症结是:监管部门甩弃法定执法职责。
核查医疗违法行为、独立调查诊疗过错、公正处置医患纠纷,是卫健委的法定职责。
但现实中,监管机关最常用的操作就是:一甩了之。
收到患者投诉,不立案、不调查、不取证,直接退回医院自查,拿医院单方报告当作执法依据。
用医院自纠,替代行政执法,形成了一套完美的不公闭环:
涉事医院自查、监管直接采信、患者维权无门。
真相是查出来的,不是“自查”出来的。
医院可以自省整改,但绝对不能自审定责。
停止让“自己查自己”的荒唐操作,监管归位、执法落地,患者的维权公道,才有真正的出路。
感谢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