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不断炒作《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声称该条款已经过时,应当予以废除,试图从法理层面摆脱二战战败国的历史约束 。然而,从历史事实、法理规则与现实动向来看,日本根本没有资格宣扬这一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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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敌国条款”,主要指《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第107条,是二战反法西斯胜利之后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防范轴心国军国主义死灰复燃,保障世界和平安全 。按照宪章规定,若战败国再次走上对外扩张道路,反法西斯同盟创始成员国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不需要经过安理会授权。日本当年正是接受宪章全部规定,才得以加入联合国,这是其获得会员国身份的前提条件。

日本常常拿1995年联合国大会决议做文章,宣称联大已经认定条款过时。但联大决议只是建议性表态,不具备修改宪章的法律效力。想要正式删除宪章条文,需要大会三分之二会员国同意,并且五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全部批准,这一法定程序至今没有启动,条款在国际法层面依旧有效。

更值得警惕的是,日本一边喊着条款过时,一边在现实中不断突破战后约束。不断增加国防预算、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大力发展进攻性军事能力;在历史问题上屡屡倒退,部分政客参拜靖国神社、歪曲侵略历史,回避战争罪责,右翼势力抬头。如果日本真正彻底反省战争罪行,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敌国条款”自然会失去现实意义。可如今日本不断强化军事力量,历史反省做得远远不够,在这样的背景下,急于抹除这一条款,真实意图耐人寻味 。

反观德国,深刻反省纳粹罪行,以制度约束军国主义回潮,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而日本的战争反省始终停留在表面,没有完成彻底的历史清算。

战后国际秩序不是可以随意撕毁的旧纸。“敌国条款”不是针对普通日本民众,而是针对军国主义复活的风险。日本想要消除这一条款,首先要做到正视历史,彻底同军国主义切割,用实际行动取信亚洲受害各国人民。如果回避历史罪责,一心谋求军事松绑,仅仅在舆论上叫嚷条款过时,只会加剧周边国家的安全忧虑。

铭记历史不是延续仇恨,而是防止战争悲剧重演。尊重二战胜利成果,恪守战后国际秩序,才是日本真正应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