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把老骨头了,就想守着这个老窝度过余生,可他们这样,让我怎么办啊?”湖南郴州的靳大爷紧握拐杖,声音颤抖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棚户区改造掀起风波,拆迁补偿该如何合理争取?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杭州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案情回顾
湖南郴州某片略显破败的街区,是靳大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这里四周房屋参差不齐,多是年久失修的砖瓦房,狭窄的小巷里偶尔还能看到几块青石板路。巷尾深处,就是靳大爷家的院子:正房三间瓦房,东厢房堆放杂物,西厢房曾是儿子小时候的书房。
随着城市发展,这片区域被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消息传来,靳大爷心中五味杂陈,他明白城市需要更新改造,却又对生活了一辈子的家充满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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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过多久,征收部门在未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情况下,便匆匆作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通知书》。靳大爷对此毫不知情,一切还按部就班地生活着。
直到2024年8月,在一位热心邻居的提醒下,靳大爷才通过信息公开看到这份文件。看到补偿远低于房屋实际价值,他的眼神中满是忧虑。
律师分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征收部门在作出《拆迁批准通知书》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程序瑕疵:
未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涉及重大民生的棚改项目,征收部门没有广泛征求受影响居民的意见;
缺失公示和听证环节:未进行必要的公示和听证,剥夺了居民的参与渠道。
这些行为明显侵犯了靳大爷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维权建议
靳大爷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不合理的补偿方案,为自己争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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