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的出台,为全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和管控标准。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编制,并与《巴彦淖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充分衔接。针对地面气象观测站、高空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站、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等不同类型的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创新提出“类别化保护”与“站点化保护”相结合的策略。对全市7个旗县区各类气象探测设施逐一明确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具体管控指标,实现了“一站一策”的精细化管控。规划成果已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多规合一”平台统一管理,作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管控依据。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5年3月启动,经基础调研、文稿起草、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及多部门前置审查等环节,充分吸纳各方意见,于2026年7月按程序报批。各阶段审查均符合相关要求,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规划》的实施将为全市构筑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屏障,对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服务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巴彦淖尔市气象局将按照《规划》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地见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保障。(作者:赵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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