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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永善)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类别、对象及工作安排
(一)考核类别。临床、中医(包括民族医、中医专长医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乡村全科医师可选择参加临床或中医类别的考核,其他类别医师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类别参加定期考核。
(二)考核对象。
1.2026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3年(以首次执业注册时间开始计算,被注销执业证重新执业注册的以重新执业注册时间开始计算),且周期内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中医(专长)医师。
2.2023年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中医(专长)医师。
(三)考核工作安排。
1.医师报名,并进行信息完善、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选择考核程序及提交审核。时间:2026年10月8日-21日。
2.医师在线学习时间:2026年10月8日-29日。
3.医师参加测评时间:2026年10月8日-29日。
二、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4年至2026年。
三、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考核形式。采用中国医师协会开发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定考系统”)进行考核。PC端网址:https://www.renew-cmda.cn。手机移动端: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定考系统”。使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的身份证号码登录,首次登录密码为666666。医师通过PC端或手机移动端登录“定考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和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
(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程序。考核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医师根据所在医疗机构级别、执业类别及从事专业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选择“一般程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及考核机构复核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公共知识40题、专业知识60题,60分钟内完成)。测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评分数达合格分数线且无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州市定考办确认后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一般程序测评采用分散测评的方式,由医师个人使用带摄像功能的手机或电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医师协会开发的定考系统进行测评。
2. 简易程序。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医师,选择“简易程序”,在“定考系统”中按要求完成述职报告,并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及考核机构复核通过。
四、业务水平测评免考申请
执行一般程序的医师符合条件可在“定考系统”内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进入“定考系统”后选择“一般程序”,待医疗机构及考核机构审核通过后选择左侧导航栏“参加测评”,点击免考申请即可进行申请,免考申请通过后,仅进行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五、一般程序业务水平测评流程
(一)医师在“定考系统”内选择“参加测评”模块,点击“进入测评”,进入答题环节后系统开始计时,答题完成后可点击“交卷”,如在测评时间内未完成答题或未点击“交卷”,系统将在60分钟后默认交卷并结束测评。
(二)医师如果在第1或第2次答题完毕点击“交卷”后,系统提示“继续答题”,说明测评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请根据系统提示继续进行第3次答题。
(三)医师在规定时间及3次测评答题机会内,如有作弊(包括抓拍图像显示有手机等通讯工具出现,或者有旁人正对屏幕协助答题等)、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将直接认定为首次考核不合格。如参加测评的医师有遮挡或者关闭摄像头、抓拍的图像显示有遮挡面部、未抓拍到人像等情况,成绩将被驳回,允许医师有1次重新参加测评的机会。
(四)测评完成后,请参加测评的医师3 个工作日后登录“定考系统”查看测评成绩。
六、一般程序业务水平测试要求
(一)医师在考核测评时务必独立完成答题,尽量选择环境安静、信号稳定的场所进行测评,合理安排好测评时间。
(二)在测评时系统将通过手机前置摄像头或电脑摄像头启动人脸识别监考,如未开启摄像头功能,系统默认无法进入答题环节。测评过程中严禁替考、交头接耳或围观(切勿在镜头中出现其余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发现以上行为的,将驳回测评成绩或视为作弊。
(三)参加测评的医师切勿遮挡或者关闭摄像头,切勿戴口罩或用其他物品遮挡面部,切勿选择光线较暗或者背光的场所,在测评过程中始终将面部保持在摄像头范围内。应避免在答题过程中离开系统答题页面,以免系统无法识别及抓拍而自动退出答题环节或导致测评成绩驳回。
七、其他事项
(一)本周期考核结果将同步至“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予以标记。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并培训合格,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二)主执业机构在我省的医师以主执业机构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具有医师执业证的规培医师以所在规培医院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各定考办、市直属考核机构联系方式
定考办/考核机构
姓名
联系方式
市定考办
谢老师
0870-2228001
昭阳区
虎老师
0870-3193719
鲁甸县
马老师
0870-8121862
巧家县
秦老师
0870-7128824
镇雄县
汪老师
0870-3122307
彝良县
孟老师
0870-3185112
威信县
王老师
0870-3094158
盐津县
张老师
0870-6632133
大关县
张老师
0870-3184196
永善县
刘老师
0870-4124155
绥江县
胡老师
0870-7623599
水富市
高老师
0870-3180871
市第一人民医院
刘老师
0870-2152283
市中医医院
马老师
0870-2230538
滇东北中心医院
向老师
0870-2120722
市妇幼保健院
杨老师
0870-2222793
市精神卫生中心
罗老师
0870-2168518
市疾控中心
闵老师
0870-2152694
市中心血站
王老师
0870-223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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