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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2026〕15号处罚决定书里,有一组按报告期排开的数字。2020年,云创数据虚增营业收入8390.91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23.09%;到2024年上半年,虚增额10013.45万元,占比81.83%。这五个报告期——四个完整会计年度加一个半年度——里,该比例未出现回落。

五个报告期,虚增占比从23%到82%

处罚决定书对造假手法的认定是: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云创大数据科技与相关客户开展销售业务,"前述业务未实际执行,或者相关业务的合同、资金流转形成异常闭环,无商业实质"。

五年虚增的营业收入分别是8390.91万元、14728.14万元、24021.45万元、19587.59万元、10013.4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23.09%、30.90%、64.06%、66.25%、81.83%。虚增部分在营收里的权重,从不到四分之一,升到了八成以上。

利润端的比例更陡。同期虚增利润总额3241.93万元、6674.04万元、8855.36万元、4997.25万元、1878.1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0.41%、91.57%、405.10%、63.31%、127.90%。其中2022年这一期需要单独说明:虚增的利润总额是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四倍以上,扣除虚增部分,该期利润总额为负。

同一年还有一笔方向相反的操作。2022年12月,公司通过虚假处置在建工程虚减利润总额522.71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3.91%。一端虚增收入,另一端虚减利润;处罚决定书将两项分别描述,理由是目的不同、结果不同。

四年标准无保留意见,与准则的要求

云创数据2011年成立,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首发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兴华,2022年起年审机构改聘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到2023年正是造假覆盖的四个完整会计年度,据新浪财经报道,这四年的年报,年审会计师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以2023年年报为例,审计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24)第2589号,报告日期2024年4月8日,审计报酬40万元。该报告将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理由是"营业收入为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之重要组成项目且为关键业绩指标";同一份报告的意见段,结论是标准无保留。

这类交易的审计应对,审计准则有明确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第二十八条要求,将评估出的这类风险作为特别风险。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另有一句:对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或者显得异常的重大交易,应当评价其商业理由(或缺乏商业理由)是否表明交易的目的是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

"无商业实质"不是监管事后才提出的标准。它本来就在审计准则的清单上。

证据层面,第三十一条要求,针对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函证程序,以获取更多相互印证的信息。而2023年年报里有一处披露,恰好落在这条要求上:公司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部分说明,披露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时,考虑到合作过程中签署了商业保密协议或合同涉及商业保密条款,为避免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使用代称或合并方式披露。

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准确名称未获披露,而函证的发出对象正是这些客户和供应商。至于这些程序在2020至2023年执行到什么程度、审计师获取了哪些外部证据,公开文书未披露——这份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是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信息披露违法与欺诈发行,未就年审机构的执业情况作出认定。

从无法表示意见到摘牌

变化出现在2025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距2024年年报披露还有两天。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报,审计意见变为无法表示意见(上会师报字(2025)第7853号),内控审计报告同样是无法表示意见,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有四项:立案事项尚无结论、重大财务报表项目数据调整无法核实、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无法核实、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第二项指的是:公司2025年4月28日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2025年2月28日披露的业绩快报差异过大,营业收入调减21194.25万元,净利润调减6526.76万元;调整后2024年营业收入5040.08万元,同比下降82.95%。

第三项是那笔往来款。2024年末公司披露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53451.09万元,2025年末为55385.78万元;同期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3097.57万元,这笔其他应收款相当于当年营业收入的约十七倍。审计机构的说法是,无法设计和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该项其他应收款所涉及业务的真实性。

2024年年报审议时,有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初数提出不保证意见,认为存在调整风险。处罚决定书另认定,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未勤勉尽责,被处150万元罚款,为10名责任人中唯一的独立董事;两份文件未显示二者为同一人。

2025年年报,上会所再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1.47亿元,营业收入3097.57万元。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加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触及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退市程序在2026年走完:4月30日收到北交所拟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6月9日收到终止上市决定,7月30日摘牌。

1.49亿元罚单,与三笔账

欺诈发行这一项按《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计罚,法定区间是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本案募集资金34800万元,按20%计罚即6960万元;信息披露违法这一项按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计罚,法定区间为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本案罚1000万元,落在区间上限。两项合计,公司被罚7960万元。

1.49亿元的罚单里,公司占7960万元,10名责任人占6950万元。

个人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张真1500万元、时任总经理刘鹏1400万元,两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为禁入措施的最高一档;往下依次是张小创1000万元并10年禁入,沈诗强、袁高峰各650万元并10年禁入,朱佩军500万元,孙志刚450万元,单明月350万元、徐冬方300万元各5年禁入,前述独立董事150万元。

张真和刘鹏是夫妻,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真直接持股6063.6万股,占总股本45.81%,并通过南京力创投资管理中心间接控制5.84%,合计控制表决权51.64%。2026年一季报显示,其持股期初与期末数量一致,没有减持记录;同期披露显示,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情形。

第一笔账是公司那部分罚款由谁承担:公司是股东的,罚公司的钱在会计上由全体股东承担,而公司已经退市摘牌。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686.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7614.82万元,扣除后仅1071.93万元,同期短期借款余额1.282亿元;2026年4月,证监会先后下发〔2026〕31号、34号冻结决定书,累计冻结公司募集资金7161.58万元,冻结期限六个月。

第二笔账是投资者的损失。据央广网报道,自上市高点以来公司市值累计蒸发超过20亿元;公司发行价20元/股,募集资金3.48亿元,终止上市后股票转入全国股转系统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民事这条线已经启动:2026年6月3日,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代理一批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索赔立案申请;据新浪财经2026年9月3日报道,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也已提交部分案件,索赔依据为《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三层追责里的刑事这一层,公开信息中未见立案或移送的公告。

投资者的救济路径写在《证券法》里:第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可以先行赔付投资者;第二十四条规定,欺诈发行的,可以责令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证券;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三条在本案中是否启动,公开信息未见披露。

罚单合计1.49亿元,公司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3097.57万元,前者是后者的4.8倍。这笔钱里,公司承担的7960万元出自全体股东,个人承担的6950万元出自10个人;投资者的损失另算,市值蒸发超过20亿元。

截至发稿,公开信息中未见监管部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处罚决定。

信息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5号(2026年8月31日)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3号(2026年4月29日)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决定书〔2026〕31号(2026年4月10日)、〔2026〕34号(2026年4月16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2019年2月20日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10日)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4月29日)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2025年4月29日)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4月29日)

  • 《*ST云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2026年1月29日)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2026年7月29日)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2589号(2024年4月8日)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7853号(2025年4月28日)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上会业函字(2026)第0548号(2026年4月29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2025年4月23日—4月30日)

  • 证券时报:《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4月11日)

  • 新浪财经:《强制退市!这家*ST公司造假贯穿上市前后,四年都收标准审计意见》

  • 新浪财经:《云创数据财务造假遭重罚,投资者索赔启动》(2026年9月3日)

  • 央广网:《人去楼空!北交所*ST云创正式退市 昔日大数据明星落幕敲响产业警钟》(2026年6月17日)

  • 财中社:《虚增利润占比最高超400% 云创数据及多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49亿元》(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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