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指控4岁小男孩摸屁股的女生,最近被网友举报到了马来亚大学。马来亚大学的回复很简短:“感谢您提供这份报告,我们将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翻译一下就是:这姑娘的留学资格,大概率要黄。
这届网友学聪明了。既然她的行为不会得到什么实质性惩罚,那就干脆打蛇打七寸,她在乎什么,就毁了什么。如果能阻止她留学,比骂她一万句都更让她难受。
类似的操作正在互联网上不断上演,甚至还有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比如武汉大学那位杨某某,在法院一审判决肖同学不构成性骚扰之后,杨某某在社交媒体上高调炫耀拿到香港浸会大学的博士录取,还放话称“今后无论肖某某去哪工作还是上学,她就去哪举报,誓要将他逼入绝境”。
结果大量网友向浸会大学发送举报信,要求校方调查其道德与学术资格。后来她的硕士论文被扒出虚构法律条文、数据来源存疑,香港浸会大学将她从拟录取博士生名单中移除。
杨某某放话要把别人逼入绝境,最后被逼入绝境的是她自己。原因很简单:她想毁掉别人的路,网友就毁掉她的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最值得琢磨的是星宇集团那件事。
107名应届生被突然解约,他们没有只走劳动仲裁,而是把材料翻译成英文,同时发给了港交所ESG申诉通道、欧盟供应链合规渠道,以及奔驰、大众等车企的供应商举报系统。
欧盟2024年实施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要求品牌方对上游供应商的劳工合规承担连带责任,大众、奔驰、宝马迅速启动了对星宇的供应链专项审查。奔驰直接将事件定性为“供应商严重道德和劳动失当行为”并内部立案。
星宇省下的人力成本不到八千万,但可能因此损失的IPO估值折价高达三到五个亿。
这三件事背后是一个逻辑:既然在这件事本身上没办法让当事人付出代价,那就去找他的利益攸关处。
你去读大学,就举报到大学。你去考公务员,就举报到招录单位。你要上市,就举报到交易所和客户。你在乎什么,就打什么。
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把这种行为称为“私力制裁”,本质是一种“基于社会成员之间横向的社会监控,通过披露目标个体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对目标个体进行的‘私力制裁’”。
他指出,这种制裁可能对法治建设所强调的无罪推定、正当程序等价值造成冲击,参与者的后续行动违反了“禁止不当联结”的规范要求。
“禁止不当联结”是行政法里的一个老原则。大概意思是,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在A事上有问题,就无限制地惩罚他在B、C、D领域的所有机会。但现实中,这条线越来越模糊了。
复旦大学李泓冰教授说得更直接:“网络暴力属于一种私刑,这种在法治社会已遭封禁许久的私刑,借由网络呈现死灰复燃之势。”
私刑这个词不好听,你也很难说这些举报者完全没有道理。当正式渠道反应迟钝、处理暧昧,人们就会自己找办法。
星宇的107个应届生如果老老实实走劳动仲裁,大概率是漫长的拉扯和微薄的赔偿。但他们绕开了这套流程,精准打在企业最在意的地方。结果,星宇两度道歉。
有人说这是“中国工会在欧盟”。话糙理不糙。
问题在于,这套方法没有刹车。举报的边界在哪里?举报材料是否经过核实?接收举报方出于风险规避,往往倾向于“先处理再说”,当事人可能因此失去本不应失去的机会。
更麻烦的是,这种模式已经开始被商业化了,有团队明码标价帮人“打号”,利用举报权做敲诈勒索。
一把没有刀鞘的刀,能砍向不义,也能伤及无辜。
但真正该反思的不是网友太狠,而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宁愿相信举报到利益攸关处,也不愿意相信走一遍正式程序就能解决问题。
公力救济如果足够及时、足够有效,谁愿意费劲去写英文举报信、整理PDF、研究欧盟供应链法规?
星宇事件里有一句话说得挺到位:企业把员工当成可调节的财务变量,用来修饰报表数据。“这套逻辑在封闭市场里可行。放到开放的资本市场,每一步操作都会被重新定价。”
同样的话,也可以送给所有觉得“反正没人管得了我”的人。互联网时代的惩罚逻辑已经变了。你不在乎的那件事,总会在一个你在乎的地方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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