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外籍货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目前已造成25死5伤。

有不少网友问:

1.为什么一上来就是“火灾事故?”

2.为什么不界定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3.为什么也不说它是“生产安全事故?”

4.为什么有的小店着火,也说它是“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5.把青岛这个事故定为“火灾事故”,是谁定的?是依据什么定的?

6.定为火灾事故,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应该由谁来主导调查?

7.一上来就确定它是“火灾事故”,是有意,还是无意,还是故意?有没有目的?有目的的话,目的是什么?

请网友帮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