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民生托育项目招标因评审打分有误被直接宣告流标、启动重招,参与投标企业指其“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呼吁监管部门介入纠正,勿让企业为评审失误反复陪跑。
桂林市托育服务中心(兴安分园)项目近日发布流标公告,以“评标客观分存在错误、无法补救”为由作废整轮招标并决定重新招标,招致投标企业强烈质疑。据反映,该决定存在多重问题:
其一,流标无法律依据。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否决全部投标仅有“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和“全部投标依法被否决”两种法定情形,单纯评审打分差错不属流标理由。评审出错法定路径应是复核、复评或重新评标,该项目却跳过全部纠错程序直接作废,被指滥用流标权限。
其二,援引法条错位。公告套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作依据,而该条适用前提是招投标本身存在违法行为、且已实质影响中标结果并无法补救。仅凭打分瑕疵,不满足该条任一要件,属混淆“评审错误”与“招标无效”,法律适用不严谨。
其三,程序不透明。公告仅一句“评审错误无法补救”,未公示错误细节,未经监管核查、专家复审,无任何书面核查结论,决策过程缺乏监督闭环。
项目前期,招标人、代理机构及多家企业已投入大量时间、人力与资金。因个别评审失误不追责、不纠错,反而作废重招,既加重企业负担,又浪费公共财政、拖延民生项目落地。涉事企业提出四项诉求:撤销流标及重招决定、由原评标委员会依法复核重新评标、纪检及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建立约束机制避免评审失误转嫁成本。
短评:
招投标制度的要义,在于依法保障公平竞争、守护财政资金效益。评审出错,理当纠错追责,而非简单“推倒重来”。期待监管部门厘清事实、恪守法规、纠正程序偏差,不让市场主体与公共财政为评审失误无端埋单,让民生托育项目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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