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女子悦悦主动看上已婚男子雷子,二人自愿发生婚外关系。后续双方关系闹僵,雷子不愿继续交往,悦悦心生不满,为索要钱财,多次进行要挟:扬言去男子单位闹事、以自杀相逼、骚扰男子子女,还谎称被对方强暴要报警。

雷子顾及名誉、家庭,被迫多次转账。悦悦拿到钱款后不断加码要钱,累计从雷子处索取19.5万余元。悦悦甚至去到孩子学校闹事,伤害无辜的孩子。雷子不堪无休止的勒索,选择报警,悦悦被警方控制。

依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悦悦以胁迫手段索取巨额财物,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章借此案例提醒:已婚人士应当洁身自好,婚外关系风险极高,一时放纵很可能毁掉个人前途与家庭。感情纠纷不能用威胁、骚扰的方式索取钱财,否则会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