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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西锦泰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公示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船舶标识合规性监管的常规执法公示,相关处罚决定已按法定流程完成送达与执行告知,该事项将对企业当期航运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标注影响。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执法依据与处置结果,为航运行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的警示参考,也向社会公开了内河海事监管的执法透明度。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江西锦泰航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E43Y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4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1 作出处罚机关泰州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江西锦泰航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6*******E43Y,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4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执法主体为泰州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锦泰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法定代表人易小军,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巴邱镇滨江学府南区20栋2单元101室。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易小军100%8002029-10-112019-10-24

事件点评
江西锦泰航运因未按规定标识船名、船籍港等航行信息被泰州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该处罚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置,涉事违规情节较轻、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资质存续及信用等级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也未触及核心经营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