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9月10日报道,今天,上海市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前期,经与刘翔本人深入沟通,上海市体育局提供了包括田径中心负责人、技术总监、体育类高校等组织安置方向,刘翔最终选择自主择业。9月1日,刘翔递交了自愿选择自主择业申请表,并签署有关协议;9月7日,人事关系手续基本办理完结,并按规定给予了自主择业经济补偿金。
就在早些时候,“等不及”的刘翔先在社交平台发了消息。他说,这么多天过去,等不到官方结果了,还是由我来说吧。第一:早在9月1日我已经买断,获得49.4万买断费,今后与体育局再无关联;
第二:从2015年4月7日至今,所有工资补助等,共收入982935元,我于9月2日全数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用于西藏泥石流救灾;
第三:官方说按规处理“在编不在岗”,我退役至今,没有接到过任何编制及岗位;
第四:把“安置”这件事放在阳光下,不是为了让社会舆论施加压力寻求第三条路。
也就是说,刘翔发布的消息与上海市体育局通报的情况基本相符,说明刘翔确实已经与上海市体育局脱离了关系。
比较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按照双方共同披露的情况,都证明了刘翔自2015年4月以来就已经正式退役,成为一名与上海市体育局有关系的人。
问题来了,作为一名优秀运动员,退役11年来,刘翔到底在做什么呢?是在上海市体育局上班,还是挂个名,根本没有上班呢?
首先,刘翔是不是上海市体育局的人,有没有在上海市体育局上班?刘翔说,11年来,他从未接到过任何编制和岗位。也就是说,在刘翔看来,他并不是上海市体育局的人,既没有编制,也没有岗位。
但是,上海市体育局对刘翔问题的处理,依据的是“在编不在岗”,亦即刘翔是上海市体育局的在编人员,只是不在岗罢了。那么,刘翔到底是在编人员呢,还是非在编人员?到底是在编不在岗呢,还是虚晃一枪?
第二,如果说刘翔不是在编人员,982935元工资是如何形成的。虽然相对于刘翔来说,每月7000多元的工资,可能连零花钱也不够。但是,对财政来说,也是一笔开支。更重要的,很多运动员还拿不到这么高的工资。
既不在编,也不在岗,凭什么每月给刘翔发工资呢?这算不算是“吃空饷”呢?如果是“吃空饷”,这些钱是必须退出来的,还要追究刘翔的责任。这个问题,上海市体育局并没有在通报中说清楚。刘翔也没有说,为什么没有编制还能发工资。
也许有人会说,刘翔给上海市体育局贡献了那么多的广告费分成,发这点工资,只是安慰一下而已。话不能这么说,工资归工资,分成归分成,不能胡子、辫子搅在一起。这样的事多了,会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经秩序的,必须规范。
第三,刘翔作为优秀运动员,49.4万买断费少吗?值得注意的是,江苏乒乓球运动员钱天一、羽毛球运动员何冰娇的买断费分别为72.6万元和74.6万元,均高于刘翔20多万元,而从运动成绩和贡献来看,刘翔要高于钱天一和何冰娇,而且,上海市的工资水平也要高于江苏,为什么刘翔只有49.4万元呢?这样的买断费是否偏低呢?
如果这样相比的话,刘翔的买断费确实偏低。但是,有一个事实必须否认,那就是刘翔11年前就退役了,钱天一和何冰娇现在才退役,工资水平不一致。如果刘翔确实在上海市体育局没有编制的话,就只能按照退役的时间计算买断费,而不能按照现在的标准计算,买断费当然会低于钱天一和何冰娇了。
第四,上海还有多少刘翔这样的运动员,又都是如何处理和安置的?由于刘翔本人和上海市体育局都没有公布,在过去的11年中,刘翔到底在做什么,到底是刘翔不愿为体育局工作,还是体育局没有安排刘翔工作。如果双方形成了民不告、官不究的默契,那退役11年后的刘翔,就真的在“吃空饷”了。
既然刘翔如此,上海市的其他运动员又是如何安排的呢?是否也与刘翔一样在“吃空饷”呢?有多少运动员在“吃空饷”呢?纠正是一个方面,对“吃空饷”问题的调查不能停止,要把问题根源查清楚,否则,如何向纳税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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