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出炉:对方应赔偿货值损失约1249万元
财中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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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信德新材(301349)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德胜隆(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与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信德胜隆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该案件收到一审判决。
法院确认双方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签订的11份《销售合同》于2026年4月27日解除;判令嘉能公司赔偿信德胜隆货值损失约1249万元,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同时判令嘉能公司向信德胜隆开具并交付总金额约707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6年中期,信德新材实现收入8.33亿元,归母净利润70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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