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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不断提高国防观念和增强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有关要求,定于2026年9月18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试鸣时间

9月18日(周五)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

试鸣范围

衢州市城区及所辖县(市、区)城区。

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长音3分钟。

发放程序

10时00分-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时10分—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时20分—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来源:市国动办、衢州发布

编辑:罗婷

一审:王颖珺

二审:周小明

三审:周奕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