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伊犁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伊犁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20.7万元。同时,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四人罚款合计4.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原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行罚款45万元。对赵斌警告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

2

原察布查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社罚款50万元。对刘明警告

3

原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社罚款40万元。对马杰、蒙坤警告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销售宣传管理不到位

对该分公司警告并罚款50.1万元。

对贾善忠、苏龙、马雅琪警告并罚款合计11.1万元

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对该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20.7万元。

对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警告并罚款合计4.8万元

6

奎屯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泉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支行罚款30万元。对苗雅楠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