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林骏
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发布2027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报名通知,招生仅保留专硕和直博两个选项,法学学硕已取消。今年以来,已有多所高校陆续释放“学硕停招”信号:4月,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发布公告,表示自2027年起不再招收学硕;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也发布了2027年停招学硕的公告;紧接着,浙江大学化学学院、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多个学院发布公告,表示2027年仅招收专硕。
多所高校有关专业停招学硕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近几年来,以北大、清华、复旦为代表的一批985高校都在相继缩减甚至停招学术型硕士(学硕),全面转向专业型硕士(专硕)。对于高校的这一转向,各方众说纷纭。若回到教育经济学与公共财政的底层逻辑,我们不难发现:缩招学硕、以专硕取代,不仅具有现实合理性,更是让公共财政资金得到更高效利用的审慎考量。
回溯历史,学硕的设立源于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之前的特殊时期,其本质是作为博士生的前置梯队,为国家科研事业储备学术人才。换而言之,读学硕的学生大部分应该都是以投身科研为志向的群体。从教育经济学来看,当一种教育产出的是公共科研成果,其“社会回报”显然远大于“个人回报”时,由国家财政补贴学费乃至发放生活津贴,完全符合公共经济学的原理,可谓理所应当。
但近十年来,一方面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另一方面在就业竞争的驱动下,一部分报考学硕的学生,核心动机并非投身科研,而是希望增加自身在求职时的学历优势。因此在读研期间,即使攻读的是学硕,这部分学生也倾向于将主要精力投入大厂实习或者备考公务员,而非做科研、出学术成果。
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学硕项目的“个人回报”已超过了“社会回报”。此时,这些学硕项目若继续享受补贴,不仅偏离了科研资助的初衷,更有违公共财政分配的公平原则。以自费、市场化运作的专硕取而代之,遵循“受益者付费”原则,恰恰是对这种收益属性转变的制度纠偏。
也有声音表示担心,专硕学费较高可能将普通家庭挡在门外。笔者认为,不必过度担忧,这个问题本就有解法。首先,中国早已建立起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与高校“绿色通道”体系,专硕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贷款与后续就业实现财务自我循环。其次,对于经济困难且真正立志科研的寒门学子而言,通道从未关闭——完全可以选择直博,或者在专硕期间转为硕博连读。一旦进入博士阶段,依然可以获得学费减免及国家生活津贴。
说到底,制度改革并非取消了学子们的退路,而是实现了“分类分流”:求职导向者走专硕,自我投资、市场检验;科研导向者走直博,国家资助、投身公共事业。
缩招学硕,让科研归于学术,让职业归于市场;提供助学贷款与直博选项的充分信息,将公共资源更多投入到对基础研究的支持,让真正想投身科研的年轻人有报效社会之途,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好的事。中国高等教育的这次转向,来得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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